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利安借款人(B 款)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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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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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借款人(B款)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说明

谨致

先生/女士

保险顾问:

联系电话:

日期:

重要声明:

本产品说明所载资料,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

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借款人(B款)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说明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保险,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在本产品说中,“您”指投

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产品描述

1投保范围: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可为以下两类人员:(1)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

具备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的个人;(2)获得贷款的单位中年龄为18

周岁至65周岁的高级管理人员。

2保险期间:本产品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期间由

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

3保险费及交费方式:您应于投保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4保险金额:本产品的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和意外伤残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在投保

时约定,以保险单所载为准。意外伤残基本保险金额不得高于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

二、保单利益

1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1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身故,我们按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已给付过

意外伤残保险金,我们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将扣除累计已给付的金额。

1.2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国保监会关于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

定标准及代码行业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14〕6号)发布,标准编码为JR/T0083—2013,

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条目,我们按“评定标准”对其伤残进行评定(如自事故

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

并根据评定结果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残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伤残评定

原则具体如下:

(1)确定伤残类别:根据人体的身体结构与功能损伤情况确定所涉及的伤残类别。

(2)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情况,在同类别伤残下,确定伤残等级。

(3)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百分比,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

(4)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首先对各处伤

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

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

级。对于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