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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孕妇旅客值机与行李运输41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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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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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授课教师:王文靓孕妇旅客《值机与行李运输》
孕妇旅客
CONTENTS目录01孕妇旅客申请接受条件02孕妇旅客申请接受程序03始发站处理程序
01孕妇旅客申请接受条件
孕妇旅客申请接受条件01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怀孕超过32周、不足36周怀孕超过36周
孕妇旅客申请接受条件011.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可按一般旅客运输
孕妇旅客申请接受条件012.怀孕超过32周、不足36周应提供包括下列内容的医生诊断证明:①旅客姓名、年龄;②怀孕时间;③旅行的航程和日期;④是否适宜乘机;⑤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特殊照料。※上述诊断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并经县级(含)以上的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
孕妇旅客申请接受条件013.怀孕超过36周或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不予接受运输。
02孕妇旅客申请接受程序
孕妇旅客申请接受程序02插入视频
03始发站处理程序
始发站处理程序03接到有关特殊旅客(孕妇)运输电话通知后,应按通知中所述旅客要求的服务事项作相应的安排。办理乘机手续时,验收“诊断证明书”和“特殊旅客(孕妇)乘机申请书”。如孕妇不能提供有效的医院证明,为确保孕妇安全,不予接受运输。座位安排应尽可能给旅客提供方便,例如,安排靠近舱门口的座位。
总结孕妇旅客申请接受条件、申请接受程序孕妇旅客始发站处理程序
思考题怀孕33周的孕妇旅客是否可以办理乘机手续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授课教师:王文靓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