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维保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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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5-06-02
总字数:约3.9千字
文档摘要

维保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相关设备?/?设施?/?系统(以下简称?“维保对象”),乙方具备相应的维保资质与专业能力,为保障维保对象的正常运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维保对象

维保对象基本信息:详细描述维保对象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时间、安装位置等信息(具体详见附件一《维保对象清单》)。

维保对象技术参数:提供维保对象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使用说明等资料(详见附件二《维保对象技术资料》)。

第二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日常维护保养

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维保对象实际情况,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详见附件三《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对维保对象进行定期巡检、清洁、润滑、调试等工作,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每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结束后,乙方需填写《维护保养记录表》,详细记录保养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并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故障维修

当维保对象出现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X]?小时内响应,并在?[X]?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乙方负责对故障进行诊断、修复,更换的零部件应符合原厂质量标准或不低于原部件性能,更换下来的旧件应交由甲方处理。

故障维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故障维修报告》,说明故障原因、维修过程、更换零部件情况及维修费用明细,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

预防性维护

乙方根据维保对象的运行状况、使用年限及行业经验,定期对维保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和评估,制定预防性维护方案(详见附件四《预防性维护方案》),提前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降低故障发生概率。

预防性维护工作完成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预防性维护报告》,内容包括维护情况、发现的潜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技术升级与改造(如有)

若因技术发展或甲方需求,需对维保对象进行技术升级或改造,乙方应提供技术方案、预算报价及工期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技术升级与改造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改造完成后应进行调试、测试,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并向甲方提交相关技术资料及验收报告。

第三条维保周期与时间安排

日常维护保养周期为[X],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三《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保养时间,乙方应提前[X]?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预防性维护每年进行[X]?次,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预防性维护方案》中明确。

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安排进行维保工作,确保维保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维保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该费用包含人工费、差旅费、零部件费(除双方约定的特殊昂贵零部件外)、税费等完成本合同约定维保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特殊昂贵零部件的定义及费用承担方式详见附件五《特殊零部件清单及费用约定》)。

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半年/?年]?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首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X]%?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按约定周期支付,每次支付合同总额的[X]%;合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

如因维保范围、内容或方式发生变更导致费用调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费用调整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及时整改。

为乙方开展维保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维保对象的相关资料、进入维保现场的权限、临时用电用水等便利条件。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维保费用。

对乙方提出的关于维保对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改进建议,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不得擅自对维保对象进行改造、拆卸或更换零部件,如需进行上述操作,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