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JCF
宁波厨聚厨房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JCF04-2023
电动研磨器
2017-11-01发布2017-11-10实行
Q/CJCF04-2023
宁波厨聚厨房科技有限公司
前言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使企业的组织生产、质量检验、交货验收有依据,根据《中国
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贸易的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编写。
本标准由宁波厨聚厨房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永健,戴振波
本标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首次发布并实施。
Q/CJCF04-2023
电动研磨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研磨器的原材料、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及包装、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ABS、玻璃瓶、微形电机、研磨内芯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电动研
磨器,它是本公司研磨器产品设计、制造、使用、质量检验和制定各种技术标准
技术文件以及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的主要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如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
划
GB/T12672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金属材料及制品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10125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18211-2017微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GB/T4588.3-2002印刷电路板设计与使用要求
3原材料
3.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及技术文件制造。
3.2原材料应符合GB12672规定的要求。
3.3产品部件中微型电机应符合GB18211-2017安全通用要求。
3.4产品中所用的其余辅料应符合有关标准或相关规定的要求,必要时可进行质量检测和
化验。
4要求
4.1感官要求
4.1.1产品表面应无明显毛刺、变形、缩水。
4.1.2产品洁净,无油渍,无刺激性气味。
4.1.3产品塑胶件应塑化良好,质地均匀,无气泡、料花、裂纹、划伤等缺陷。
4.1.4产品的金属件无锈斑、腐蚀痕迹及其他机械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