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厦线25005次货物列车脱轨一般B类事故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运营管理专业资源库
Contents目录01事故概况02原因分析03事故责任04采取措施
事故概况01
时间:2008年8月21日地点:鹰厦线永安站2008年8月21日,福州机务段SS40695号机车牵引25005次货运列车由来舟站编组出发,列车到达永安站,后部加挂补机,补机为SS40326号机车。21时05分,列车运行至鹰厦线打虎坑站4号道岔K436+867处,机后第40位PO81709后台车运行方向第一轮对脱轨,走行101m后,机后第40位PO81709、41位PO81710车辆台车全部脱轨,补机A节1、2、4轮对脱轨,停于K436+969处。线路损坏40m,道岔损坏1组;电动转辙机及其杆件损坏3台,矮型信号机损坏1架;54号下铺柱折断;机车中破1台,受电弓报废1组;车辆中破2辆;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中断鹰厦线行车5小时45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事故概况
原因分析02
原因分析当25005次货运列车运行至打虎坑站变坡地段时(地处曲线上),本务机处于20%的上坡道,补机处于11.5%的上坡道。此时,本务机牵引速度为45km/h,补机推进速度为47km/h,列车前部与后部产生了2km/h的速度差。加上机后40位前端、41位后端携吊轨道平车分别装有液压起重机,轨道平车连接处轴重轻,在列车前堵后拥冲击力的作用下,机后40位携吊轨道平车后台车第一轮对悬浮爬上轨面脱轨。1.南昌局违反列车编组要求
原因分析该型车辆车钩无缓冲装置,编人列车后,运行中的冲击力无法消除。同时在车轴上还加装了U形安全托,并与车底架焊接,车辆运行中发生上下振动时,易将轮对提起,加剧了车轮的悬浮。此外,车辆在设计和制造上大量零部件未采用国铁货车通用配件,零部件多为非标准型产品,其制造厂家资质不详。2.郑州局违规验收和挂运
事故责任03
南昌铁路局南昌铁路局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责任郑州铁路局郑州铁路局负事故重要责任
采取措施04
采取措施01认真落实列车编组计划,尤其是高坡使用补机地段,加强对货运单据和电报的相关内容审核,严格执行货物编挂技术条件要求。
采取措施02加强与列车调度员的联系,加强货检人员工作标准的落实,强化现场实物与货物运单内容的核对,强化铁路运输安全全过程控制,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采取措施03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尤其是《行车组织规则》、《车站行车工作细则》要更进一步规范相关作业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采取措施04举一反三,全面查找轨道车安全隐患。要求各行车部门和单位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对各类型轨道车的检修、运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过程的对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采取措施05加强源头控制,严格铁路产品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进人铁路各类产品的制造、生产和维修的资质审查把关,严格产品准入制度,未取得制造、生产和维修资质和无合格证的产品,一律不得进行采购和销售。
采取措施06严格落实车辆过轨检査制度。认真执行《技规》和铁道部《关于加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未经车辆部门检查的过轨车辆,一律不准上线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