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护坡工程协议书6篇
篇1
甲方(发包方):中国铁路总公司
乙方(承包方):北京铁路护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铁路护坡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铁路护坡工程
2.工程地点:中国铁路沿线
3.工程内容:铁路护坡施工、材料供应及质量保证
二、工程期限
1.工程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
2.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3.工程总工期:12个月
三、工程造价
1.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
2.工程造价组成: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付款节点: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中期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0%,尾款为合同总金额的20%。具体付款时间和金额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铁路护坡工程质量标准
2.工程质量保证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
3.验收程序和方法: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试运行验收等。验收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材料检测、设备测试等。具体验收标准和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未提供必要支持和协助,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或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违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
六、争议解决与管辖法院
1.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具体解决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管辖法院:本合同的管辖法院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如有其他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
1.合同变更:双方可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时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明确变更内容和生效时间。
2.合同解除: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并明确解除原因和生效时间。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及履约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5年。
2.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补充协议: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其他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争议处理费用:仲裁或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如有其他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篇2
甲方(发包方):中国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北京护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铁路护坡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铁路护坡工程
2.工程地点:中国铁路沿线
3.工程内容:对铁路沿线进行护坡处理,包括植被种植、防护网设置等
4.工程规模:护坡长度100公里,宽度5米
二、工期及进度
1.工程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
2.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3.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工期安排表,按时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质量与验收
1.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工程施工。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不合格,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
2.甲方将在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中国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护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整改费用。
四、价款与支付
1.工程总造价:人民币1000万元整(大写:壹仟万元整)
2.甲方将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支付3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