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滨州邹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高层次人才笔试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情形中,体现了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是()。
A.朱某向何某偿还了20万元债务
B.黎某花2000元买了一条项链
C.某商店的一款相机标价为人民币5000元
D.梁某把1000元人民币存入银行
【答案】:B
【解析】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是指货币以自身价值作为尺度来衡量其他商品的价值;流通手段是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贮藏手段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被人们当作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加以贮藏;支付手段是指在发生赊购赊销的情况下,货币用于清偿债务所执行的职能;世界货币是指货币在世界市场上作为一种购买手段、支付手段和社会财富的代表所发挥的作用。偿还债务体现的是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因为是在赊购赊销情况下用于清偿债务。购买项链时,货币充当了商品交换的媒介,此时货币执行的是流通手段职能。商品标价体现的是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是用货币来衡量商品价值。把钱存入银行,货币退出了流通领域,未体现流通手段职能。所以体现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是花2000元买项链这一情形。
2、某日,甲停在单位的车辆被同事乙剐蹭了多处,甲向乙索赔时,乙不承认剐蹭行为且拒绝赔偿,甲因此心中不满。一日,甲看到乙公然占用了自己的车位,于是在午休时回家拿了铁锤返回单位,正当他要砸向乙车时,在甲妻的极力劝阻下,甲放弃了报复行为,甲的行为构成()。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意外事件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和意外事件的定义,来判断甲的行为构成何种情形。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在本题中,甲正要砸向乙车,尚未真正实施砸车的行为,且是在妻子极力劝阻下主动放弃,并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所以不符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甲在正要实施砸车这一犯罪行为时,经甲妻极力劝阻,主动放弃了报复行为,即自动放弃了犯罪,其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最终并未实施砸车行为,未造成乙车被砸的结果,不满足犯罪既遂的条件。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是出于报复心理,主观上有故意砸车的意图,并非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所以不属于意外事件。综上,答案是犯罪中止。
3、()是数百年来国与国规范彼此关系最重要的准则,也是联合国及所有机构、组织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
A.主权平等
B.互惠共赢
C.互相尊重
D.和平团结
【答案】:A
【解析】主权平等是数百年来国与国规范彼此关系最重要的准则,也是联合国及所有机构、组织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主权平等原则强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如何,在国际法上都具有平等的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每个国家都有权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不受其他国家的干涉和控制。互惠共赢通常用于描述国家间在经贸、合作等领域追求共同利益、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合作理念和目标,并非规范彼此关系最重要的基本准则。互相尊重是国家间交往应秉持的态度,涵盖尊重主权、领土完整、文化习俗等多方面,但主权平等是更基础、更核心的准则,是规范国际关系的基石。和平团结更多强调国家间在和平环境下团结协作,但主权平等是保障和平团结以及国家间正常关系的根本前提和基本准则。综上,正确答案应体现主权平等这一内容。
4、以下行为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是()。
A.十岁的陈某在公交车上偷走了他人价值2万元的手机
B.十二岁的肖某在深夜抢夺了路人价值十万元的包包
C.十七岁的魏某在遭人辱骂后与人发生争执,遂拿刀捅死对方
D.十三岁的赵某因不忿母亲唠叨,将其杀死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十岁实施偷他人价值2万元手机的行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十二岁抢夺路人价值十万元包包的行为,不在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类型范围内,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十三岁杀死母亲,虽然有故意杀人行为,但题干未提及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一条件,暂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