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方案(47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关于我国的对内、对外的国家职能,说法错误的是()。
A.政治职能:即依法打击极少数散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致力于民主政治建设
B.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国家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职能
C.维护国家主权职能: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略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D.充当世界警察职能: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向世界范围内输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答案】:D
【解析】我国的国家职能分为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对内职能包括政治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等。政治职能主要是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致力于民主政治建设,这有利于维护国内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是国家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职能,比如提供公共设施、保护环境等,对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对外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等。维护国家主权职能表现为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略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国家的独立和安全。而我国一直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尊重各国主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会充当世界警察,也不会向世界范围内输出自己的制度。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但这是在平等、互利、共赢的基础上,通过和平的方式与各国开展合作交流,而不是通过输出制度的方式。所以该题说法错误的是“充当世界警察职能: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向世界范围内输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2、陈某和开发商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王某提议把部分房款算作装修费用,这样能让陈某少交契税,当时陈某未表示反对。后来陈某以装修费过高为由,向法院请求变更装修费用。该装修费用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双方恶意串通,无效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题干中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目的来判断装修费用条款的效力。双方约定将部分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目的是为了使陈某少交契税,少交契税的行为违反了税收法规,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表面上签订关于装修费用的条款这种合法形式,来掩盖逃避缴纳契税这一非法目的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该装修费用条款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认定为无效。该条款并非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真实意思是为了少交契税而不是正常的装修费用约定,所以不能认定为有效。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本题并非这种情况,因此不能认定为显失公平可变更。题干中没有体现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所以不能认定为双方恶意串通无效。综上,该装修费用条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3、国防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保障,由于其具有()的特征,只能由政府提供,因此属于公共物品。
A.排他性和竞争性
B.非排他性和竞争性
C.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D.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答案】:D
【解析】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非排他性是指无法排除他人从公共物品中获得利益,对于国防而言,一个国家的国防保护着全体公民,不能排除任何一个公民享受国防带来的安全保障;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国防为全体公民提供安全保障,不会因为一个人的享受而减少其他公民享受国防安全的程度。所以国防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只能由政府提供,是公共物品。
4、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该条款包含的教育法律救济的方式有()。
A.行政、诉讼
B.仲裁、调解
C.行政、仲裁
D.诉讼、调解
【答案】:A
【解析】教育法律救济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教育法律纠纷,从而使相对人受到损害的权益获得法律上的补救。主要的教育法律救济方式有行政救济和诉讼救济等。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在题目中,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这是通过行政途径来解决问题,利用行政部门的权力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属于行政救济方式。诉讼救济是指人民法院在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参与下,依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