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市四线控制规划设计案例
本规划的四线是指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湖水面蓝线、基础设施黄线,四线的线位于规模等控制要素需要在相关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进行。
道路红线控制规划
道路红线控制内容
道路红线是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用地和对外交通用地的控制线,包括地上、地面及地下合理范围内的空间。红线控制的核心是控制各级道路及其交叉口用地范围、确定交叉口形式和控制要求,作为各类道路沿线建(构)筑物和各类管线敷设的限定条件。
道路红线控制的内容由于第七章涉及了大部分内容,本章节内容不再赘述。
道路红线控制要求
道路红线按规划确定,依法定程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在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应按规划有关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道路红线内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尚未迁出的房屋不得出售或改、扩建,临时建筑、构筑物应在期满后予以拆除,暂时未兴建的道路,按《城乡规划法》和道路红线控制要求严格控制。
规划的道路,包括巷道,均是根据关丰片区的发展实际所定,因此,规划区内的所有道路原则不应再做其他的调整。
绿线控制规划
城市各类绿地的范围控制线为城市绿线,本次规划主要明确绿地界限坐标及绿地绿化率控制指标。规划范围内的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标准和本规划确定的规定,进行绿地建设。
本次规划范围内的公园绿地、街头绿地、以及防护绿地范围全部划为绿线控制范围。
具体规定依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进行控制。
蓝线控制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三岔河、贾家河两岸岸线为本次规划确定的蓝线控制范围。
根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在关丰片区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1)违反关丰片区蓝线保护要求和相关控制条款的建设活动;
(2)擅自将关丰片区内的水域填埋或占用;
(3)影响三岔河、贾家河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4)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5)其它对三岔河、贾家河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黄线控制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各类公用设施用地均为黄线控制的范围。
(1)黄线范围内禁止的活动依据《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进行控制
(2)黄线控制管理范围确定相关依据
①排水设施
在关丰片区西侧、三岔河下游设置一处污水处理厂用地,位于地块G1-06-03中。占地4.44公顷,满足片区内污水处理水量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规划污水处理厂污泥储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污水处理厂附近拟建再生水厂,争取再生水早日用于浇洒道路及绿化用水。由于关丰片区被三岔河一分为东、西两个片区,污水厂建与三岔河西岸,东岸污水需要设置污水提升泵站来解决污水进厂处理的问题。出于片区用地有限以及招商引资角度考虑,污水提升泵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泵站。
预留发展备用地,并控制周围不小于2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②供燃气设施
下表为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表STYLEREF1\s13.SEQ表\*ARABIC\s11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中压
B
A
建筑物的
基础
1.0
1.5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给水管
0.5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2
1.2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直埋
0.5
0.5
在导管内
1.0
1.0
通信电缆
直埋
0.5
0.5
在导管内
1.0
1.0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0.4
0.4
DN>300mm
0.5
0.5
续REF_Re\h表13.1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中压
B
A
热力管
直埋
1.0
1.0
在管沟内(至外壁)
1.5
1.5
电杆(塔)的基础
≤35KV
1.0
1.0
>35KV
2.0
2.0
道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0
1.0
铁路路堤坡脚
5.0
5.0
③邮政电信设施
规划区域内新建1座邮政支局,与电信端局合建。
④防洪设施
关丰片区用地范围内洪水威胁主要是三岔河、贾家河以及规划范围周边的何家沟,规划三岔河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标准,贾家河、何家沟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