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养鱼补充合同协议
?甲方(卖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签订主合同日期]签订了关于淡水养鱼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主合同未尽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标的物及服务具体描述
1.鱼苗供应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健康无病害的[鱼苗品种]鱼苗,鱼苗规格为[具体规格],数量共计[x]尾。鱼苗应在[鱼苗交付时间]前交付至乙方指定养殖场地。
鱼苗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以本补充协议附件一《鱼苗供应清单》为准。
2.养殖技术指导服务
甲方在鱼苗投放后的[x]个月内,为乙方提供定期的养殖技术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质监测、饲料投喂、疾病防治等方面的专业建议。
甲方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指导、电话沟通、线上视频等方式,确保乙方能够正确掌握养殖技术,保障鱼苗的健康生长。
3.成鱼回收
乙方所养殖的达到上市规格(规格为[具体上市规格])的成鱼,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方式进行回收。
甲方应在乙方通知成鱼达到上市规格后的[x]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及车辆到乙方养殖场地进行成鱼回收。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方式回收乙方达到上市规格的成鱼。
在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义务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品种、规格和数量向乙方供应鱼苗,并确保鱼苗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按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养殖技术指导服务,协助乙方解决养殖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方式及时回收乙方达到上市规格的成鱼,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回收。
对乙方养殖场地的水质、养殖情况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供应鱼苗,并提供相应的养殖技术指导服务。
在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义务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接收甲方供应的鱼苗,并妥善保管和养殖。
按照甲方提供的养殖技术指导服务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养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换水、合理投喂饲料、做好疾病预防等工作,确保鱼苗健康生长,达到上市规格。
配合甲方进行成鱼回收工作,在成鱼达到上市规格后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完成回收事宜。
不得擅自将鱼苗转让给第三方,不得使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饲料、药物等投入品进行养殖。
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鱼苗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鱼苗款及其他费用支付
1.鱼苗款
乙方应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后的[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鱼苗款共计人民币[x]元整。
2.养殖技术指导费用
养殖技术指导费用已包含在鱼苗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收取。
3.成鱼回收费用
甲方回收成鱼时,不再额外收取回收费用。
四、价格及价格调整
1.鱼苗价格
本次鱼苗的单价为人民币[x]元/尾,总价为人民币[x]元整。
2.成鱼回收价格
成鱼回收价格按照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以回收当日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双方应协商调整成鱼回收价格,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五、交付及验收
1.鱼苗交付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鱼苗运输至乙方指定养殖场地。鱼苗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对鱼苗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进行清点和验收,并签署《鱼苗交付确认单》(见附件二)。
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鱼苗存在质量问题或数量短缺等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补足或更换鱼苗,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成鱼验收
甲方在回收成鱼时,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上市规格对成鱼进行验收。如成鱼规格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回收不符合规格部分的成鱼,乙方应自行处理。
对于验收合格的成鱼,双方应在回收现场共同称重,并签署《成鱼回收确认单》(见附件三),作为结算依据。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品种、规格和数量供应鱼苗,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鱼苗款总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