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由青岛
市畜牧工作站负责申请,经青岛市标准化协会论证,同意立
项并发布了关于《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
范》青岛市标准化协会标准立项通知(青标协字【2023】18
号),目前标准正在组织制定。
(二)目的意义
畜禽养殖兽用抗菌药滥用、过量使用,导致畜禽亚健康、
畜产品药残超标、细菌耐药水平高、环境污染,已严重威胁
到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成为制
约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我国正在加紧实施兽用抗菌药
使用减量化行动,制定和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规模养
殖场建设规范,将大力促进养殖场畜禽健康养殖,加快兽用
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应用,尽早实现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
化,推动我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
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助力遏制细菌耐药国家
行动计划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
(三)主要工作过程
1、2023年1月,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明确了相关单
位和负责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2、2023年1月-2月,起草工作组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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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查阅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对畜禽养殖场在
兽用抗菌药建设、兽用抗菌药使用、技术应用、减量化工作
评价等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为标准草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3、2023年3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在调研分析基础上,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标准草案,青岛市畜牧工作站牵头向
青岛市标准化协会归口提出立项申请,经归口论证,于2023
年4月12日发布通知正式立项。
4、2023年4月,标准起草工作组通过研讨、线上会议
等形式,对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标准的主要
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减量化基本原则、养殖场生物安全、
兽医人员要求、兽医诊疗条件、兽药储存条件、养殖场基本
制度、相关记录要求、减量化方案、减量化技术、减量化效
果评价。标准起草工作组初步形成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并
将标准文件发给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完善,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参加单位及人员
标准申请立项单位:青岛市畜牧工作站
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青
岛农业大学、平度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青岛市即墨区畜牧
业发展服务中心。
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郝小静衣服德任景乐王君玮、
刘华伟郑学龙、刘刚张倩白光烨代永联杨培培等。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标准编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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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制定工作遵守制定标准有关的基础标准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可
操作性”的原则,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
(二)标准主要内容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针对开展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养殖场建设,在减量化基本原则、养
殖场兽医人员、兽医诊疗条件、兽药储存条件、生物安全保
障、养殖场制度制定、相关记录、减量化方案、减量化技术、
减量化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规范,解决养殖场对减量化建设
要求不明确,建设内容不系统、不全面,缺乏技术应用指导,
导致减抗效果不明显,影响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进程等问
题。
主要内容如下:
1、范围;规定了标准的应用范围为规模化养殖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兽用抗菌药、规模养殖场、兽
用抗菌药减量化的定义。
4、减量化基本原则,包括精准饲养管理、生物安全防
控、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使用兽用
抗菌药替代品。
5、养殖场生物安全,包括养殖场选址、养殖场布局、
畜禽舍环境、消毒设施、粪污处理设施。
6、兽医人员要求,规定了兽医人员配置、诊疗能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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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使用抗菌药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