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
协议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地质灾难防治条例》、《相关加强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工作通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包含工程项目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建设用地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工作质量,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所包含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2.1严格根据《相关加强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工作通知》(国土资发[]69号)、《建设用地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技术要求》(试行)及其她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编制评定汇报。
2.2乙方负责将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汇报按本协议约定日期报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教授审查,并根据其要求进行修改,直到经过审查。
2.3取得教授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2.4评定汇报应该满足三级(一级、二级、三级)评审及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要求。
2.5其她工作内容及要求:①基础查明评定区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条件;②查明评定区已经有地质灾难类型、规模、分布范围及其危害程度,并对其进行现实状况评定;③对工程建设中或建成后,可能引发和加剧地质灾难可能性及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难危险性进行估计评定;④在现实状况评定、估计评定基础上,依据地质灾难类型、危险性大小进行地质灾难危险性分区评定,依据各分区内地质灾难危险性、防治难度及防治效益对建设场地适宜性进行评价;⑤针对存在和可能发生地质灾难提出对应防治方法。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可靠性和立刻性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
提交时间及方法
备注
1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
1
年月日
电子文档
2
发改批复文件
1
年月日
复印件
3.2根据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3.3甲方其她义务:甲方应配合乙方在开展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工作中查找相关工程设计文件原始技术资料及数据,并尽可能为其工作提供便利。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乙方必需含有《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单位资质管理措施》所要求从事上述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资质。
4.2负责根据本协议约定对本协议包含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并提交相关评定汇报、对应图表和资料。
4.3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部门要求办理审批、审查手续,并在06月12日之前经过审查,并取得教授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负责其工作过程中发生一切费用。
4.4乙方其她义务:/。
第五条乙方提交结果时间
5.1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供评审评定汇报3份。
5.2审查经过后5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版评定汇报5份。
5.3在年6月12日以前向甲方提交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审查同意同意文件。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6.1此次委托评定总费用为人民币贰万元整(¥0.00)(包含交通、旅差、现场查勘、样品分析测试、计算、教授评审、仪器设备使用、折旧、材料消耗以及审查部门所收取多种费用)。
6.2双方约定按以下方法支付委托评定费:
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版评定汇报,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审查同意同意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计人民币贰万元整(¥0.00)。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变更委托评定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审查返工,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7.2因为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