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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仪器设备申购审批及管理使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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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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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仪器设备申购审批及管理使用制度
仪器设备的购置,原则上由院领导根据医院发展规模、专业设置、重点科室及业务发展等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决定。
各科室需要购置或补充更新的依器设备,必须加强计划。一般于每年9月份造送次年年度计划交设备科,设备科应先进行初步审核,于11月份前编造好全院次年年度计划交呈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申请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科室必须先写出专门申请报告,设备科负责进行可行性论证(书面材料),由院领导审核批准。
设备购置原则上按年计划进行,但为了适应供求变化情况,每季度可调整一次计划。临时急用设备,由主管院长审批。
仪器设备使用中的配件和材料,科室应提前作出购置计划,国产品提前半年,进口产品提前l年。
全院所有仪器设备,无论其来源如何,所有权统归医院,各使用科室只有使用权,同时负有保养、管理的责任。
为加强科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各科室必须设立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科室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仪器保管、日常维护、使用指导、安全检查、设备帐卡定期核对、信息反馈及报废等工作。
各科室对拥有的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操作规程和保养维护制度,并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
医院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设备科同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