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docx
文件大小:114.64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6-03
总字数:约5.29千字
文档摘要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
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者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养分室、消毒供给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安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一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 0.88名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