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40.01
CCSZ60
团体标准
T/QGCMLXXXX—2023
实验室废气收集处理排放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llection,treatmentanddischargeoflaboratoryexhaust
gases
(征求意见稿)
2023-XX-XX发布2023-XX-XX实施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发布
T/QGCMLXXXX—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II
T/QGCMLXXXX—2023
实验室废气收集处理排放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废气收集处理排放技术规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废气收集、废气处理、
废气排放。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废气的收集处理排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7701.1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DB11/T1368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1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
WS/T757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DB11/5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1195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HJ2026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实验室laboratory
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等活动的实验场所以及配套的附属场所。
4基本要求
4.1实验室单位应建立有机溶剂使用登记和管理制度,编制实验操作规范,选择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净
化装置,减少废气排放,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4.2综合考虑场地、实验室单元溶剂使用类型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采用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
变无组织逸散为有组织排放。
4.3实验室单元废气应经过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并符合DB11/501的规定,净化过程避免产生二次
污染。
4.4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应保证与实验操作同时正常运行。
4.5实验室单位新建实验室单元时,应综合有机溶剂使用情况、实验时间等因素,明确各实验室单元
溶剂使用类型,设置合适的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其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
5废气收集
5.1应根据实验室单元有机溶剂的使用情况,统筹设置废气收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