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科各项工作制度
目录
急诊科工作制度
急诊部范围
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救护车使用规定
注射室工作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门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病人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病人,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病人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或院领导,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病人,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
六、急诊病人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病人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病员需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部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急性腹病。
3.突发高热,及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及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病情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免耽误病员诊病。如病情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1.医护人员要按医德标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
2.各级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急诊医疗工作的特点(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3.急诊分诊准确率达到90%~95%。
4.急诊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
5.留观察病人诊断符合率达90%。
6.心梗病人死亡率在10%以下。
7.病案、病程护理记录及其它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8.尽量减少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9.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率达100%。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病人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换,做到帐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病人(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可需入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