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一、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制定了新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更好的效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国各地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使用的专项资金。
三、资金来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央财政拨款应当按照中央本级与各省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制定专项资金预算,地方财政应当按照本省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列支专项资金。
四、资金预算
各地卫生计生委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资金安排,制定单位预算,预算具体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范围、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等。
五、资金使用规定
1.本方案中的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并按照项目进度安排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财务制度和审计要求,资金使用记录完整且真实,资金使用流程符合审核程序。
3.资金使用应当体现项目效益。当资金使用无法达到项目预期效益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应当停止使用或改变使用方案。
六、资金监管
1.国家卫生计生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需要对项目涉及内容、进度和财务信息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各地卫生计生部门的管理。
2.各地卫生计生委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和审核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控制,避免专项资金的损失或浪费。
3.各地卫生计生委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财务报告,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效益的监测结果。
七、责任追究
如发现专项资金存在违规使用、挪用、浪费等行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各地卫生计生委应当及时通报涉及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各地卫生计生委应当加强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
2.本方案适用范围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个环节。各地卫生计生委由此应当加强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监控等工作,为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九、总结
新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的推出,为提升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各地卫生计生委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遵守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切实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