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风险评估
无损检测评估报告
A类问题
1.现场检查中,5#站压力管道未埋设部分发现53处未进行无损检测的焊口。不满足设计中无损检测100%覆盖的要求。
现场发现未做无损检测
现场发现未做无损检测
现场发现未做无损检测
现场发现未做无损检测
2.现场发现多处焊口可进行射线检测,但实际进行的是渗透检测。不满足设计说明中8.6.7中优先选用射线检测的要求
此条标注
此条标注
此处焊缝可做射线检测,实际使用了渗透检测
此处焊缝可做射线检测,实际使用了渗透检测
因设计要求中规定,管道焊缝优先选用射线检测方法。实际在检测中存在检测方法选择的随意性。缺失各方对相应检测方法的确认表。
3.现场管道焊口编号编写混乱,施工单位未提供单线图。检查过程中未见施工单位的无损检测申请,而是由监理直接给无损检测公司下达指令。下达的无损检测指令单纯的以工作量为基础,未区分管道线号,存在漏号,重复编号的问题,造成管道焊口编号无法追溯。
因施工单位无法提供单线图,经评估小组依据现有的资料核查了部分管线的编号问题。
核查记录如下:
举例说明:
管道编号为NG00001的管道,规格为89X5,缺失编号为5和8的焊口。因现场已经埋设,无法追溯是否漏检。
4.监理的人员报审表中有无损检测专业工程师何大林(资质证号的报审表且该人员具有相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资质。但经落实,实际施工中并未到场。无损检测单位的资质报审表、主要仪器设备报审表、人员报审表由均邢玉森(总代)签署,邢玉森不具有无损检测资格证。造成监理单位缺失对无损检测单位有效的监督管理。
实际签名为邢玉森。
实际签名为邢玉森
5.5#站乙供设备材料中的一体化撬块装置未接受地市质监局的监检检验。
(1)射线检测和超声波检测报告中执行的规范为SY/T4109-2005规范,该规范已经过期,如执行该规范应为SY/T4109-2013。
此标准为过期标准
此标准为过期标准
(2)该设备制造过程应属于压力容器制造的范围,按照GB150-2011标准应执行检测标准为NB/T47013-2015标准。
(3)该设备的无损检测报告格式与该厂制造的其他设备检测报告不统一,填写不规范,缺失相应的记录内容,引用标准不对。射线检测报告缺失射线检测部位图,只表明详见图纸(实际未提供图纸),结果无法追溯。
只标明详见图纸,但未提供相应图纸
只标明详见图纸,但未提供相应图纸
此处应有地市级质检局监检人员签字(4)设备编号J15-092-2的双筒分离闪蒸罐接受了地市级质监局的制造
此处应有地市级质检局监检人员签字
6.经现场检查,已完工项目6#站存在新的焊接口,且未经检测,存在安全隐患。
现场核查发现该焊口为新焊接,经监理及无损检测公司确认未做检测,总数为10
现场核查发现该焊口为新焊接,经监理及无损检测公司确认未做检测,总数为10道
整改建议:
1.施工单位严格清查现场焊接记录,对未经检测的部位进行相应方法的无损检测。按照图纸设计总说明8.6.7,优先选用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波检测,对因部位特殊无法进行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波检测,由无损检测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可选用渗透检测或者磁粉检测。
2.施工单位对现场缺失的焊口单线图进行绘制,与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已形成的资料核对,保证管线编号一致,结果可追溯。
3.严格落实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人员到位情况,确保无损检测工作受控,检测流程正确。
4.落实乙供设备5#站一体化装置的图纸设计及检测资料,图纸检测标准是否正确,是否接受地市级质监局的制造监督。
5.落实其他场站的压力容器制造资料是否完善,是否接受地市级质监局的制造监督
B类问题
1.依据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5《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对无损检测单位资源条件进行检查,存在以下问题不符合规范:
(1)检测人员的注册证书未经法人授权签字。
(2)东胜气田项目成立任命文件中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为同一人,未任命相应检测项目的责任师。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为同一人,且缺失无损检测责任师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为同一人,且缺失无损检测责任师的任命
(3)项目部设施较为简陋,评片室条件不足(光照度大,未做相应的屏蔽措施)。
(4)暗室未做干湿分离,未使用的底片存放在潮湿区域。
未使用的实现底片直接存放在暗室中
未使用的实现底片直接存放在暗室中
(5)原始记录内容缺失,底片评定记录中签名与项目任命文件要求不符。
2.检测施工流程问题
(1)无损检测公司签订的检测合同中未对检测标准和检测比例做出明示,只叙述为依据设计。
(2)无损检测施工方案中的射线检测部分未对辐射防护做出明确要求,缺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