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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大同市地方标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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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5-06-03
总字数:约5.3千字
文档摘要

大同市地方标准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介

(一)任务来源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

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中提到的“(七)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板短”充分说明,国家已充分重视农

村养老问题。包括该文件中提到的“在乡镇(街道)层面,

建设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

统筹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乡镇(街道)

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与社区养老服务机

构功能互补,共同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推

动将适老化标准融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街道乡镇、

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环境适老化改造”等内容使目光聚焦于农

村居家养老服务。

同时,大同市的《关于印发全市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

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中的“有效拓展

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每

个县区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

的县级层面的养老服务设施,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专

业指导、示范带动的作用。扶持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增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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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上门服务等服务功能,助推农村养老服务消费梯次升级。

引导和支持城市社会力量参与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

心公建民营工程,通过提高其运营水平支撑农村居家养老服

务开展。鼓励和支持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全市智

慧养老服务体系,通过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手段,降本增效,

提档升级。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

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

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

系。”中也提到了要形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保障农村

居家养老服务,同时也为指明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方向。

(二)起草单位

大同市民政局、大同市养老服务中心、大同市家怡养老

院、大同市热橙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夕阳红老年公寓、天镇

县康宁医院、西坪中心敬老院、麦斯达夫(大同)标准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

(二)起草人

王东升、宿权、范俊、池玉宝、张伟、高宇、马淑芳、

张杰、张满禄、冯熙睿、曹刚、武治娇、张曼、王钊柱。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意义

(一)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导致农村青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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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大量流入城镇,农村出现大量留守老人,除了经济保障

之外,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和必要的精神慰藉、医疗护理等

方面的需求成为直接的现实需求。

首先,中国广大农村地区未富先老,大同更是如此。政

府难以承担全部照护保障任务,农村老年人的储蓄为备大病

等不时之需,亦缺乏足够的经济能力购买市场化的专业服务。

其次,除一些技术型的康复护理服务之外,其他的做饭、

家务劳动以及对个人的日常照料等劳力型的服务,是一般劳

动力可以完成的工作。

最后,追溯过往,家族、邻里等非正式的互助网络和互

助保障一直是国家保障缺位的传统乡土社会的重要保障形

式,同样是家庭保障的补充,而现阶段村级自治组织、老年

协会等本土社会组织、外来社会组织亦为非正式互助的正式

化、组织化、规范化提供重要的组织基础。

面对家庭结构小型化、子女流动化带来的家庭照料减少

或缺位,组织发动非正式互助资源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

持续、多样化的互助服务,来补充家庭照料的不足,是中国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现实和可行选择。为更好地组织活

动、更好的调配人员、更好地完善机制,特制定《农村居家

养老服务规范》。

(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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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内容以农村居家养老特色服务为主,以全市的

居家养老服务为参考,形成了最终的标准草案。全市的居家

养老服务经验使本标准本土化、更具有适用性。同时,政策

引导,乡镇牵头,村委会、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

与的农村居家互助养老服务格局现已初步形成,并取得一定

效果,为编制大同市地方标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提

供经验指导。

(三)意义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发布实施,首先是贯彻落

实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