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沈阳师范大学及以上层次)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秋冬时节感冒多发,预防感冒的小技巧很受关注。网上一直流传:放置一颗洋葱在房间里,可以预防感冒,因为洋葱挥发出的含硫化合物有抑菌抗癌的作用,可净化室内空气。因此,在室内放几个切去两端的洋葱,就可以有效预防感冒。以下各项如果为真,哪项最能驳斥以上观点?()
A.洋葱所含硫化物对肠道的细菌有一定抑制作用,但需要每天口服一定的量
B.人类所患感冒中70%~80%的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洋葱对病毒是没有抑制作用的
C.实验证明,室内放置洋葱1小时后,室内细菌总数没有显著减少
D.现有研究尚未发现食物可以有效吸附病菌和病毒
【答案】:B
【解析】文段的论点为:在室内放几个切去两端的洋葱,就可以有效预防感冒。论据为:洋葱挥发出的含硫化合物有抑菌抗癌的作用,可净化室内空气。其中一个选项提到洋葱可以抑制肠道细菌,该说法与论点中洋葱可以有效预防感冒的话题不一致,无法削弱论点,所以该选项不当选。有个选项指出,论点说的是洋葱可以有效预防感冒,而70%-80%的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洋葱对病毒没有抑制作用,这就说明洋葱无法预防感冒,直接削弱了题干论点,这个选项当选。还有个选项提到室内细菌总数没有显著减少,也就是细菌总数减少得不太明显,但细菌数量还是有减少的,这具有一定的加强作用,无法削弱,所以该选项不当选。另外有个选项说现有研究尚未发现食物可以有效吸附病菌和病毒,但实际上食物到底能否有效吸附病菌并未说明,属于不明确选项,该选项不当选。
2、导致人煤气中毒的物质是()。
A.氮气
B.氧气
C.二氧化碳
D.一氧化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导致人煤气中毒的物质。氮气是空气中含量最多的气体,化学性质稳定,一般情况下不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不会导致煤气中毒。氧气是维持生命所必需的气体,人体通过呼吸吸入氧气进行新陈代谢,不会使人煤气中毒。二氧化碳是人体呼吸作用的产物,空气中含有一定量的二氧化碳,但在正常浓度下,它不是导致煤气中毒的物质。当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过高时,会使人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但这不属于煤气中毒。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它与血红蛋白的结合能力比氧气与血红蛋白的结合能力强得多。当人吸入一氧化碳后,一氧化碳会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导致人体组织器官缺氧,从而引起中毒症状,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因此,导致人煤气中毒的物质是一氧化碳。综上,答案为一氧化碳。
3、关于离婚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离婚自由是民法自愿原则的体现
B.离婚的方式共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C.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D.当事人要求诉讼离婚的必须经过诉前调解
【答案】:D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离婚制度相关知识点的理解。自愿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强调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离婚自由赋予夫妻双方自主决定是否结束婚姻关系的权利,体现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婚姻关系,是民法自愿原则在婚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对于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这里的调解并非诉前调解,而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所以“当事人要求诉讼离婚的必须经过诉前调解”这一说法错误。综上,答案应选表述错误的“当事人要求诉讼离婚的必须经过诉前调解”这一选项。
4、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在以下哪个条件满足时会发生效力()。
A.该房屋交付
B.该房屋交易经过公证
C.该房屋交易经过有关部门登记
D.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答案】:C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发生效力的关键要件。房屋交付只是一种实际的占有转移行为,它并不直接等同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发生效力。仅交付房屋,而未进行产权登记,房屋的物权在法律上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