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现状分析综述》1900字.docx
文件大小:48.29 KB
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5-06-04
总字数:约3.9千字
文档摘要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现状分析综述

为了能深入探讨影响我国银行资本结构的因素,可以先了解我国银行资本结构的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o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o资本资本由两个部分组成:核心资本和\o附属资本附属资本,如图2-1所示。核心资本它可以有效地吸收银行的损失,降低了风险,属于银行的主要资本。附属资本既是银行的一种债务性资本,它有利于提高普通股股东的收益。核心资本占全部资本最少50%,但是附属资本不能超50%。

图2-1资本结构构成

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有以下几个特点:

1.1资本充足率上升

由图2-2可知,\t/item/%E5%95%86%E4%B8%9A%E9%93%B6%E8%A1%8C/_blank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10年间一直处于上升状态,最高达到17%,原因首先是这几大银行在2010年之后都已上市,这些银行要增加资本金可以使用股权、债权融资这些方式,再加上还有国家注资来改变其资本结构,其次由下图可知,这几大银行10年间吸收的存款每年都在上升,资本相对于风险资产增加,因此资本充足率上升。而\t/item/%E5%95%86%E4%B8%9A%E9%93%B6%E8%A1%8C/_blank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2%附近,\t/item/%E5%95%86%E4%B8%9A%E9%93%B6%E8%A1%8C/_blank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在10%上下波动,因此我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10年前相比有了很大的上升,早就超过了国际水平,说明我国的银行的可用资金很充足,抵御风险的能力较高。

图2-2四大银行资本充足率

1.2附属资本比例偏低

附属资本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吸收损失、抵御风险的作用,巴塞尔协议规定二级资本一般在50%左右,我国的核心资本占资本结构比重较大,国有商业银行甚至超过90%,上市银行一般也在70%左右,所以我国商业银行还有很大空间来提高附属资本,有利于银行更好地吸收损失,降低风险。

1.3监管要求严格

中国银行制度体系主要由\t/item/%E4%B8%AD%E5%9B%BD%E9%93%B6%E8%A1%8C%E4%BD%93%E7%B3%BB/_blank中央银行、监管机构、\t/item/%E4%B8%AD%E5%9B%BD%E9%93%B6%E8%A1%8C%E4%BD%93%E7%B3%BB/_blank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律组织四个组织单位共同建立,这些组织机构各司其职,共同促进银行业良好发展。《巴塞尔协议Ⅲ》中重新确定了关于商业银行的各种新要求和新标准,不仅如此,我国银监会还在此基础上提高了银行资本市场的各种指标的监管要求,建立了更统一更有效的制度体系,希望能够增强中国银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因此现如今我国对于银行业的业务监督和经营管理不仅从法律体制上设立了许多标准,还成立监管机构、自律组织规范银行业各个机构的行为,同时还向社会提供必要的服务。

1.4股权集中度相对偏高

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的是不一样的,比如在美国银行中,他们的股权结构都是机构投资者持有,约占30%—70%,其余均为投资散户;而英国的各大银行中,个人投资者持股量高达80%。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如表2-1所示,\t/item/%E5%95%86%E4%B8%9A%E9%93%B6%E8%A1%8C/_blank国有商业银行如农业银行前五大股东占股比例已经达到85%,\t/item/%E5%95%86%E4%B8%9A%E9%93%B6%E8%A1%8C/_blank股份制商业银行比如平安银行前五大股东占比19.45%,\t/item/%E5%95%86%E4%B8%9A%E9%93%B6%E8%A1%8C/_blank城市商业银行比如北京银行前五大股东占比30.48%,由此可见比较特别的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国家占股较大,对银行的决策和管理有决定性影响,能大大提高决策的效率。如果是在股权分散的银行中,几大股东共同决策,互相监督,可以使银行的决策更民主。

北京银行2019年五大股东占股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荷兰国际集团

11.77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7.63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8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3.7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99

表2-SEQ表\*ARABIC\s11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平安银行占股

农业银行2019年五大股东占股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1.47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8.7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