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1
PP/PHA
Subject标题:
Pages第(几)页,总页:
Effective原件生效日: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内部盗用的措施
PagePAGE1of1
Revised修订日期:
Version版本:
2025.1.10
PreparedBy草稿者:
ApprovedBy审批者:
xxx
xxx
Deapartment制订科室:
Code编号:
Effective生效日:
Distribution分发范围:
药剂科
PP/PHA/
2025.1.10
药剂科员工
目的
完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使用
范围
药剂科、麻醉科。
定义(无)
职责(无)
标准
根据落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和相关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置、保管、使用及其他特殊药品管理的要求,制定以下措施:
5.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用由药品经营企业直接送到需要购买的医院药库,采购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5.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验收到最小包装,双人验收签字,并做好登记。
5.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在药库、药房、各病区、手术室,必须配备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药库门窗应有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
5.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病房、病区储存根据用量规定固定基数,建立交接班制度,且有交接班记录。
5.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发不得超过基数,出库双人复核双签字,并做好登记(凭空安瓿和处方领用)。
5.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药房、病区、手术室固定基数,当基数需改变时应报批医疗总监。
5.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购入、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保卫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每日现场检查交接班制,负责对保安值班巡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如发生失窃报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监部门。
流程(无)
表单(无)
相关文件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