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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检验科工作制度及文明服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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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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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检验科工作制度及文明服务规范
检验科工作制度
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检验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注明“急”字。
临防床采集的检验标本,应于早晨上班前收集送检验科。检验科收取标本时应严格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住院病员的普通检验,一般应于2日内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立即进行,及时报告。特殊标本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
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好检验报告单和检验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发现结果可疑时,应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遇有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及时报告。
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一般标本和用过的检验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有传染性的标本和用具应先消毒后处理。
各工作室应建立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参加室间质量控制;定期检查试剂、计量器具和校正仪器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
对菌株、毒种,毒、剧试剂及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药品和贵重仪器,均应放置在安全地点,并指定专人严加保管。
保持工作室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设昼夜值班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急诊检验和科内安全工作。
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
检验科文明服务规范
准时开窗,挂牌上岗,仪表端正,不离岗,不干私活,不扯谈,不看报刊。
认真执行双核对(对姓名、对检测项目)。
采血严格按消毒要求执行,做到一人一针筒、一带、一纸、戴口罩、帽子。
抽血试管贴号,测试标本编号要正确无误。
不同标本,不同标签,分别妥存,对号入座。
报告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印章清晰,做好登记,按时报告。
动作要连贯、紧凑、轻巧、思想集中、态度认真。
对规定照顾的病人优先安排。
查询化验报告热情指导,帮助解决。
对行动不便或危重病人出窗口采标本,及时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