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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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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6-04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门诊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急腹症、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诊疗程序和措施如下:
(1)接诊医师必须对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门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教,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3)门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教,提供全程服务。
(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6)妇科、男科分别预留1~2张床位
(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急危重症“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教的影响程度追究其责任。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工作流程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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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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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挂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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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医师对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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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症患者立即抢救、危重症患者的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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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抢救结東、病情稳定、导诊护土协助补挂号、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