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项目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
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28号)进行制定,计划编号
为T-607),项目名称为“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规范”,主要起
草单位为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2.制定背景
我国正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淘汰废旧家电(四机一脑)量达到1.8亿到
2亿台,并以每年平均20%的数量持续增长,家电更新换代将产生千亿元的市场
规模,对推动国内新一轮消费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
规范拆解废旧家电产品8400万台。自2019年国务院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
收处理管理条例》以来,行业出现一批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质的企
业,规范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量明显提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置、
资源化利用能力显著提高。但当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尚不完善,行业内
缺乏规范的回收管理标准,制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的健康发展。
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
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提出“用
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运
行顺畅、协同高效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参
与回收目标制行动的企业的回收目标。规范回收目标约1700万台,占我国全年
报废拆解量的20%,六家企业分别是海尔、美的、TCL、格力、海信、长虹,2023
年六大家电企业已完成回收目标,成效显著。
本标准项目的制定将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提供参考依据,引导企业
规范健康的回收行为,为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对减少或避免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焚烧或随意露天堆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正规企业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处理的成本、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指导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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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工作过程
2024年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任务后,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秘书处在家电行业征集了工作组成员并组成起草组,由中国家用电器研
究院担任起草工作组组长单位并开展了相关的预研工作。
3.1起草阶段
2024年9月,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北京市组织召开标
准启动会,行业内相关技术机构、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的技术专家和代表参加会
议并对标准的框架结构、技术内容等进行了重点讨论,会上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
划安排。
2025年1月,秘书处在合肥市组织召开标准起草第二次工作组会议。会上
首先对该项标准在启动会后收集的意见处理情况进行了汇报,工作组围绕修改后
的标准再次进行逐条讨论和确认,并重点围绕标准文本中“废旧家用电器”的定
义、回收服务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和分值权重进行了讨论。
2025年4月,秘书处在北京市组织标准起草第三次工作组会议。会上对第
二次工作组会后标准草案的修改情况和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进行了介绍,并重点针
对废旧家电回收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详细讨论,会后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开展
企业验证工作。
2025年5月,在上述一系列工作的基础上,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2征求意见阶段
3.3审查阶段
3.4报批阶段
4.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工作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人员:
所做工作:
二、制定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标准的编制依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的要求,包括2008年8月
审议通过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发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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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2024年1月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
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