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2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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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引入:
2013年9月18日上午11时许,四川郫县安靖镇某小区内,一名50岁左右的女子在驾驶轿车倒车回车位时发生意外,将自己的孙子碾死。据透露,被碾死的男孩年约2岁,事发时意外从副驾驶座上跌落车外,被汽车前轮碾压致死。交警介绍,初步了解到,事故是在任姓女子倒车回车位时发生的,但可以肯定是个意外。
问题:从汽车保险责任来讲,此男孩属于第三者险还是车上人责任险?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守护生命
思政
2025-6-3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定义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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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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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大小
责任大小
责任比例
全责
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
次要责任
100%
70%
50%
30%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责任大小与所负的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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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限额
驾驶人或乘客每人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投保乘客座位数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核定载客数(驾驶人座位除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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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处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经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和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2025-6-3
赔偿处理:赔款计算
对每座的受害人,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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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处理:赔款计算
对每座的受害人,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
2025-6-3
案例分析:
某日,张大爷在上车时,车辆突然启动,导致张大爷摔伤…
保险公司能赔付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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