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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春季学期专任教师招聘(3人)模拟试卷附答案详解(能力提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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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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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春季学期专任教师招聘(3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政府部门在设置绩效指标时,应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这遵循了“SMART”基本原则中的()原则。

A.S

B.M

C.A

D.R

【答案】:C

【解析】“SMART”原则分别为具体(Specific)、可衡量(Measurable)、可实现(Attainable)、相关性(Relevant)、时限性(Time-bound)。题目中提到政府部门在设置绩效指标时应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这强调目标要具有可实现性,即设立的目标是在合理范围内可以达成的。这与“SMART”原则中的可实现(Attainable)原则相符合。

2、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关于死刑,下列认识错误的是()。

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我国设置了死缓制度,作为轻于死刑的一个独立刑种

D.适用死刑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对死刑相关规定的正确认识。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对于该刑罚适用有严格规定,首先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体现了刑罚适用的慎重性和谦抑性原则,要确保只有那些实施了极其严重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的犯罪分子才会被适用死刑,所以这一规定是正确的。其次,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和对特定群体权益的保护。未成年人在心智发育上尚未完全成熟,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对其不适用死刑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涉及到胎儿的权益,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也不适用死刑。再者,适用死刑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这是为了保障司法的公正和公平,防止死刑的滥用。通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可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审判的公正性以及法律适用的准确性,使死刑的判决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而关于死缓制度,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死缓全称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它是我国在死刑制度上的一项重要创造,目的是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对那些罪行严重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给予一个改造的机会。所以,认为死缓是轻于死刑的一个独立刑种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所述,该题认识错误的是认为死缓是轻于死刑的一个独立刑种这一表述。

3、GDP是指()

A.国内生产净值

B.国内生产总值

C.国民收入

D.个人可支配收入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宏观经济指标概念的理解。国内生产净值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有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净增加值,并非GDP所指内容。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国民收入是指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所创造的价值,是一国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资本、企业家才能等)所有者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生产要素所得的报酬,即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等的总和,这与GDP的定义不相符。个人可支配收入是个人收入减去个人纳税支出后的余额,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的实际购买力,也不是GDP的定义。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国内生产总值。

4、下列哪一项是管理的核心()。

A.配置资源

B.协调指挥

C.领导

D.激励

【答案】:C

【解析】管理的核心是协调指挥。配置资源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并非核心,它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领导主要侧重于引导和影响组织成员达成目标,通过决策、激励等方式发挥作用,但不是管理核心。激励是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手段,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也不是管理核心。而协调指挥是将组织内的各项活动、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使组织成员的行动保持一致,以实现组织的整体目标,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是管理的核心所在。

5、一日,甲醉酒后扬言自己刚从疫区回来,警察闻讯赶来调查其近几日行踪和身份信息,甲拒不配合,还趁机勒住一名民警的脖子,致使该民警颈部软组织严重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不构成犯罪

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构成袭警罪

D.甲为醉酒状态,故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首先分析题干,甲酒醉后扬言从疫区回来,在警察调查时拒不配合,还趁机勒住民警脖子致其颈部软组织严重受伤。对于认为不构成犯罪的观点,甲勒住民警脖子并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并非不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等行为。而题干中甲的行为主要是针对执行公务的民警进行暴力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