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总则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席会议旨在整合各相关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合力,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
1.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气象等相关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
2.召集人
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联席会议的重大事项。
3.办公室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组织、文件起草、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协调与督办等。
工作职责
1.公安部门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接警、出警和处理工作,及时勘查现场、认定事故责任,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
-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和区域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客运场站、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组织实施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畅通。会同公安等部门对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和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定期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营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加强对客运、货运等运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
3.应急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工作。
4.教育部门
-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制定交通安全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对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对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校车使用许可,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核和安全教育,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布局,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在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和管理,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6.农业农村部门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检验和驾驶证核发工作,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业机械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行驶等违法行为。
7.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对汽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及零部件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交通设施和用品等违法行为。
8.气象部门
-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和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恶劣天气情况,共同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规则
1.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