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咨询服务
协议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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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
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
8月
使用说明
为加紧推进本市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规范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活动,维护协议当事人正当权益,依据《中国协议法》,参考《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以下简称BIM应用指南)及相关协议示范文本,制订本协议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以下:
一、《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累计十八条,关键包含:工程概况、服务阶段、服务内容、人员配置和职责、服务期限、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费计算和协议价、委托人权利和义务、受托人权利和义务以及协议生效条件等内容,约定了协议当事人协议权利和义务。
二、《示范文本》适适用于建设单位(业主)全生命期(包含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可选))实施BIM技术应用,委托第三方提供咨询服务时使用。本示范文本以设计施工阶段咨询服务为主,当业主选择运行阶段咨询服务时,能够基于BIM运行平台建设咨询服务为主,但BIM咨询服务机构不宜同时实施软件开发;建筑运行过程中咨询服务宜单列签署协议或依据需要增加,以上增减在费用上应依据内容作对应调整。其她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也可参考使用。
三、为引导设计和施工单位从现在二维图纸设计转向三维模型设计和实施,《示范文本》根据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单位负担模型审核和应用管理服务模式编写,建模不提议列入咨询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假如委托负担设计或施工任务设计施工单位负担咨询服务时,提议增加BIM咨询服务和工程设计施工在组织和业务上独立运作条款;提议设置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与项目管理有机结合条款和机制,发挥协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实现BIM技术应用价值。
四、本协议示范文本以BIM应用指南为协议附件,协议示范文本内应用规则以BIM应用指南为准。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
参编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企业
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企业
上海毕埃慕建设工程顾问有限企业
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企业
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企业
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咨询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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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受托人:
为实现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在工程中有效应用,依据《协议法》等法律法规,参考《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沪建管[]336号,以下简称BIM应用指南)和相关标准规范,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m2,投资元
工程特点:(对工程规模、高度、结构形式、技术要求等进行描述)
。
二、服务阶段
受托人负责提供本工程下列第、、、其她: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
设计阶段
施工阶段
运行阶段(可按需选择:(1)运行准备阶段:基于BIM运行平台建设咨询服务,(2)运行过程咨询服务,(3)其她)
三、服务内容
(注:非房屋建筑工程可依据工程实际对BIM技术应用点和模型深度等进行调整。)
受托人依据委托人授权提供以下:第、、、、、条咨询服务。
另提供咨询服务:
受托人负责策划和编制项目应用方案,应用方案应该包含但不限于BIM应用指南“1.0.6”要求内容。负责编制项目建模、应用和验收标准,其中模型深度应该参考BIM应用指南附录各阶段深度要求进行细化,建立项目具体模型深度要求或标准。
编制与应用方案配套BIM技术软硬件系统总体方案和组织建设开发,并协调软件开发或提供单位确保软件系统正常运行。
帮助委托人编制设计、施工和监理等BIM技术应用相关招标和协议条款。
帮助委托人建立项目BIM技术应用组织体系和运行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