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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协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建筑材料企业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BuildingMaterialsIndustryValuechain(Scope3)GHGAccountingandReportingGuidance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无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无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无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无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91.10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Q04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
计划起止时间
2024.8至2025.8
目的、意义或必要性
应对全球变暖带来的环境与气候风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之一,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作出了在21世纪中叶前后实现“碳中和”的承诺。在此背景下,准确核算碳排放既是我国摸清碳排放底数,从而为国际谈判和碳减排政策制定提供支撑的基础,也是不同层级主体落实减排任务、评估完成效果的重要依据。
2022年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指出“大型跨国公司从供应链及生命周期角度对产品碳核算产生倒逼效应,原有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面临多重挑战,亟需坚持问题导向,尽快健全完善。”因此,构建更为完善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对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至关重要。
企业碳排放可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按世界资源研究所(WRI)的相关分类,间接排放被划分为由企业用电及热力产生的间接排放即范围二排放,以及企业上下游价值链产生的间接排放即范围三排放。到目前为止,我国碳排放核算体系中企业核算标准大多针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排放和范围二排放,价值链上更广范围内产生的排放往往容易被忽视。核算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有助于企业全面管理与温室气体相关的风险和机遇。
此外,国际市场逐步提高对企业范围三披露要求。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于2023年6月26日正式对外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S2)中要求所有企业披露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的信息;《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第E1号——气候变化》(ESRSE1)要求报告主体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披露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三温室气体核算也成为企业设定“科学碳目标(SBTi)”的基本要求。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建筑材料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主要建材产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石材和墙体材料等产量多年居世界第一位。建材行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行业。以建材行业为试点,开展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制定,有助于推动建材行业全链条减碳,满足各利益相关方要求,为建材行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基础。
国内现有标准GB/T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1.7《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GB/T32151.8《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GB/T32151.9《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仅规定了直接排放(范围一)与间接排放中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范围二),并未对价值链上产生的间接排放做明确规定。
本标准将提供一套标准化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规范企业核算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格式,同时对国内现有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做相应补充,以帮助建筑材料企业核算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量,全面了解其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影响,制定有效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精力集中放在最大的温室气体减排机会上,使企业的活动及产品购买、销售和生产决策更具可持续性,更好地满足国际市场要求。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材料生产制造企业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流程,包括核算与报告原则、核算要求、核算方法、报告内容和格式等。本文件适用于建筑材料企业。
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核算与报告原则:范围三清单的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应遵循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透明性和准确性原则。
核算要求:1)本标准将范围三排放分成15个不同的类别,本节提供范围三每一类别的详细说明;2)确定哪些运营活动类别被包含在建筑材料企业组织边界内及报告企业如何合并各运营活动的排放。
核算方法:1)确定数据收集方法、分配原则、数据质量要求等。2)说明各运营活动类别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具体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报告内容和格式:提出建筑材料企业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容与格式要求。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