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JK
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YJKP20036—2018
外部灯具、灯光主观评价
2018-02-28发布2018-03-01实施
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发布
Q/YJKP20036—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条件2
4.1环境要求2
4.2气象要求2
4.3车辆要求2
4.4评价要求2
4.5评价工具3
4.6观察位置3
5评价内容3
5.1外部灯具、灯光3
5.2灯具、灯光工作状态3
6评价项目及方法4
6.1评价项目4
6.2灯光评价方法4
7评价指标及原则6
7.1评价指标6
7.2评价原则6
附录A(资料性附录)车辆灯具、灯光评价记录表7
I
Q/YJKP20036—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常规电器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晓涛、平强。
本标准2018年2月首次发布。
II
Q/YJKP20036—2018
外部灯具、灯光主观评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生产的车辆外部灯具、灯光主观评价的
术语、评价条件、评价项目及方法、评价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列车型及标杆车、竞品车昼间、夜间外部灯具、灯光功能效果、外观效果方面
主观评价,不包含前照灯照明效果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3术语和定义
GB478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绝对评价
由多名评价员共同对一台车辆的主观评价。
3.2
相对评价
由多名评价员对一台或多台车辆与其他公司的竞品车型进行的对比主观评价。
3.3
颜色
由光和光谱组成和人眼的相互作用共同决定的光学特性。因此,颜色是一种心理现象,对颜色的感
知是主观的。
3.4
亮度
相对平面或规整表面发射或反射的光通量,或单位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单位是cd/m2。
3.5
漏光
零部件缝隙或结合点吻合不紧密导致光源光线射出的现象。
3.6
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