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未成年人教育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小学是我国教育体系的基础阶段,也是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人格、价值观和认知能力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未成年人处在身心发展、社会适应和学业成长等多方面发展和变化的阶段,需要家庭和学校共同关注和支持,提供合适的教育和指导,帮助其健康成长。
从2015年开始,教育部提出“未成年人教育导师制”的建议,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导师制度,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职业规划和社会责任意识等,通过多样性发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的发展。
二、实施目标
1.通过教育导师制度,促进小学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发展,确保全面发展。
2.提高导师教育水平,提高学生个体学习和职业规划的能力和兴趣。
3.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合作的机制,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三、实施内容
1.组织导师培训
教育部门根据当地的教育需求,组织导师教育和资格认证培训,帮助导师了解学生个体的心理、社会和职业规划等,提高导师的课外知识水平。
2.确定导师职责
学校委派导师,为学生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指导和随时贴身的关心,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个人成长方面的问题。
导师全面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课外活动和发展规划等信息,并与家长和其他教师紧密合作,形成家校合作的强大网络,确确保学生成长环境和平、稳定和愉悦。
3.组织学生学习和发展
学生的学习是学校老师和学校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之一,导师承担的是补充性的助学、助力和帮助学生发掘自身的优势和潜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导师可以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学习志愿服务的经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自信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组织家校合作
家长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导师及教师的协助下,家长和学校一同参与和帮助学生的综合成长。
导师可以做家访,向家长介绍学校以及教学、管理和学生发展情况,建立家校互信的关系。
通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评估幼儿的能力和评估导师的工作,学校和家庭可以共同负责学生的发展。
四、实施措施
1.充分准备
学校应确定导师制度的实施计划,并听取教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指定专人负责实施计划,并尽可能穆勒执行,确保导师制度的正常运行。
2.深入推进
学校要组织系列的导师讲座、交流会和培训,积极推广和深化导师制度的实施,并向教育局报告教育成果和进展状况。
3.加强监督和考核
学校要建立导师考核机制,加强对导师制度的质量监管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导师实施适当的处罚,以保证导师制度的质量和效果。
四、总结
导师制度强调关注学生个性化发展、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和人生规划,有助于学生认识自我、把握未来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学校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推动导师制度的落实中取得更为优秀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