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693名)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
A.客观存在性
B.物质性
C.社会实践性
D.规律运动性
【答案】:B
【解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为,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世界上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尽管形态各异、纷繁复杂,但都是物质的不同表现形态,都统一于物质。客观存在性表述不准确,客观存在包括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不能准确体现世界统一性的根源。社会实践性强调的是人类改造世界的活动,它是建立在物质世界基础之上的,不是世界统一性的本质。规律运动性体现的是物质的运动属性,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但这并非世界统一性的核心所在。所以本题应选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2、凡勃伦效应指的是消费者对某一商品的需求程度会因其标价较高而非较低而增加,该效应反映了人们进行挥霍性消费的心理诉求。商品价格定得越高,越容易受到消费者青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逐渐从追求数量和质量转变为追求品味格调。这主要说明()。
A.消费对生产具有导向作用
B.商品价格受需求程度影响
C.消费行为受消费心理影响
D.收入水平是消费特征的决定性因素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对题干中经济现象本质的理解。题干描述凡勃伦效应,即消费者因商品标价高而增加对其需求,反映了挥霍性消费心理,随着社会发展消费向追求品味格调转变。消费对生产具有导向作用,强调的是消费需求对生产的调节和引导,使得生产朝着满足消费需求的方向发展,但题干主要围绕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未涉及消费对生产的导向,所以该表述不符合题干主旨。商品价格受需求程度影响,通常是需求增加使价格上升,需求减少使价格下降,而题干重点是价格高影响消费需求,并非强调需求对价格的影响,所以该表述与题干核心不符。消费行为受消费心理影响,凡勃伦效应本身就体现了消费者因追求高价格商品以彰显品味格调这种消费心理,从而影响其消费行为,这与题干中描述的消费现象相契合,能够准确反映题干主要内容。收入水平是消费特征的决定性因素,主要说明收入多少决定了消费的层次、规模和结构等,但题干并没有重点探讨收入对消费特征的决定作用,而是强调消费心理对消费行为的影响,所以该表述不符合题意。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体现的是消费行为受消费心理影响。
3、林某和何某是某高校的大学生。一天晚上,两人在回校途中,何某突然腹痛难忍、脸色苍白,蹲在路上无法起身。由于路上一直没有出租车,无奈之下,林某拦下一辆私家车,请求车主帮助将何某送往医院。然而,私家车车主陈某见何某生病,竟趁机索要200元车费。因深夜车少,且何某疼痛难耐,林某只好同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林某、何某与陈某的交易是合法的的,因为双方已签订口头合同
B.林某、何某与陈某的合同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其效力是可撤销的
C.该交易并非出于林某、何某的真实意思,是无效的
D.林某、何某与陈某的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履行完毕,双方不可以反悔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本题中,何某突然腹痛剧烈、脸色苍白且蹲在路上直不起腰,处于危困状态,而此时路上一直没有出租车。私家车车主陈某见何某生病,乘机向他们索要200元车费。林某因深夜车少且何某疼痛难忍,才表示同意该交易。这表明该合同是陈某利用何某处于危困状态订立的,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并且该交易明显显失公平,其效力是可撤销的。对于“双方已签订口头合同就是合法的”这一说法,虽然合同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但合同合法不仅要求形式合规,还需内容和订立过程符合法律规定。此交易存在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情况,并非合法有效。该合同并非绝对无效,无效合同通常是指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定无效情形,而本题不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只是可撤销。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且可能已经履行完毕,但由于是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即林某和何某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并非双方不可以反悔。
4、白炽灯的灯丝是由金属()制成的。
A.铜
B.铁
C.钨
D.金
【答案】:C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制作白炽灯灯丝所用金属的了解。制作白炽灯灯丝的金属需要具备熔点高的特性,这样才能在高温下保持固态而不熔化,保证灯泡正常发光。铜的熔点相对较低,在高温下容易熔化,无法长时间承受白炽灯发光时产生的高温,因此不适合作为白炽灯灯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