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第八课法治中国建设
8.3法治社会
一、法治社会的内涵
1.法治社会的内涵
(1)含义:法律得到公认和普遍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2)地位: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注意:①法治社会中的“法”包括国家的法律制度、社会道德、自治组织制定的规则和自我约定的契约等等。
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中的“法”只限于国家的法律制度及中共党内法规。
2、法治社会的具体表现/特征
①法治意识
②法律实施
③实施效果
(1)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
——信法(法治意识)
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②全体公民、社会组织对于法律发自内心地认可和接受,
③普遍认可法律是社会生活中所有人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2、法治社会的具体表现/特征:(重点)
要求:
内化于心
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的条件
第一,制立良法。良法必须紧扣本国实际,否则立法就是无本之木。
第二,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也是培育国人法律信仰的关键。有了良法,司法不公,法律信仰只能是纸上谈兵。
第三,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不仅事关政府的光辉形象,而且关乎民众法律信仰的形成。
第四,注重守法。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普法教育,让普通百姓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守法。
(2)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
——守法(法治实施)
要求:无论是私人生活领域还是在公共生活领域,法律要求得以普遍的遵守,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到履行,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3)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用法(实施效果)
要求:在纠纷发生后,公民普遍依据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有效处理纠纷、解决矛盾。
外化于行
诉讼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仲裁
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仲裁机构)第三者,由仲裁机构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做出裁决。
调解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我国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中立的第三方)
协商
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没有第三方参加)
二、建设法治社会
1、建设法治社会的措施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教(有意识)
原因:法制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要求:
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管(有氛围)
要求:
多元主体: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社会规范: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在社区、在村庄
(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帮(有依托)
具体要求: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减律师费)
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向政法委申报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
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减诉讼费)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1)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
(2)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3)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4)人民调解活动等。
咨询电话:12348
(4)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防(有机制)
具体要求:
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阐释
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