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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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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04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

报考单位为,岗位名称为。

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引进教师公告,理解并且认可其内容,遵守引进教师纪律,服从引进教师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本人在现场资格确认期间所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含身份信息、照片信息、学历学位材料、工作经历材料等其他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和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三、若因本人在报名时填写信息错误,与事实不符,造成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本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人与所报考的岗位不存在回避情形。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本人被录用后自愿在该职位服务满相应年限。

六、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不接电话等情形),影响录用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本人在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后任何环节均不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若因非主观原因放弃,需提前与审核部门沟通,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若本人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因本人在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后的任何环节放弃考试资格导致招聘资源浪费,招聘正常秩序被扰乱的,可记录具体情节,并视情况报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诚信信息。

对违反以上承诺可能造成的后果,本人均已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此承诺书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