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中国渔政37013船舶坞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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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06-05
总字数:约3.75千字
文档摘要
中国渔政船舶坞修合同
托付方:日照市渔政监视治理处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
承修方:日照港达船舶重工 签订地点: 日照
托付方托付承修方担当中国渔政船坞修改造工程,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依据托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经承修方、托付方确认本船的招、投标文件和会议纪要。其次条加减帐工程
.追加工程应由托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假设该追加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工程修理。假设该追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