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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示范文本一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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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7 页
更新时间:2025-06-05
总字数:约1.01万字
文档摘要

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示范文本一8篇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自有车辆出租给乙方,供乙方在湖北省范围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不得拖欠。

3.甲方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并依法缴纳税款。

四、车辆状况及维修

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的车况良好,车辆性能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2.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车辆,如发现车辆损坏或性能异常,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检修。

3.租赁期内,甲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不得擅自拆卸、更换车辆零部件。

五、保险及安全保障

1.甲方应为出租车辆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等必要保险,并承担保险费。

2.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如因乙方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应在车辆内配备安全设施,如安全带、安全气囊等,并定期检查更新。

4.乙方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损坏或性能异常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时,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租赁期内,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解决争议。

3.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如有损坏或遗失的应按价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车辆的,应与甲方协商续租事宜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具体选择哪种解决方式以及仲裁机构的选定应由双方协商确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的其他义务。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若因一方泄露本合同内容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泄露本合同内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他人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将本合同内容告知他人等行为。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车辆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租赁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车辆损坏或无法使用的双方应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损失承担等事宜。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5.如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裁决时的依据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应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同意将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提供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二、出租汽车状况

1.甲方提供的出租汽车应当符合《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车辆性能良好,设施设备齐全,标识清晰。

2.乙方承租的出租汽车车牌号为,车型为,颜色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将车辆返还给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