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0年U8听我说--薪资常见数据问题--谭立安.pdf
文件大小:2.61 MB
总页数:41 页
更新时间:2025-06-04
总字数:约8.36千字
文档摘要

薪资常见问题

U8客户成功部

个人简介

1、财务方向专家,擅长:财务、人力资源方向

2、部门培训讲师,担任星联盟、U8听我说讲师等

3、参与顾问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命题、阅卷、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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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本次培训可能涉及到后台数据部分,特此做出如下说明:

1.后台数据涉及到数据安全,非专业人士请勿操作;

2.进行后台操作前请务必做好账套备份;

3.再次强调:请谨慎进行后台操作。

C

O

目1政策相关

N

T录补丁相关

E

2

N

TWa_XXXX相关

S

3

4操作及方案

政策相关

1.17月新政内容

1、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

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2、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

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

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3、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

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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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月新政内容

1、政策调整内容案例: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累计扣减费用5000元/月乘以

年初到入职月的月数。

例:小张今年7月份才入职(今年六月前没工作),7月份收入15000,个税计算对比如下:

调整前个税计算:(15000-5000)*0.03=300

调整后个税计算:15000-5000*7=-20000,当前月份不扣税。

2、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例:学生小李今年7月份入职某司实习,实习工资4000,个税计算对比如下:

调整前个税计算:(4000-800)*0.2=640

调整后个税计算:4000-50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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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月新政内容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照2018年第61号公告所附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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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月新政内容

例:学生小张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

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

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比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前少预缴440元。如小张年内再无其他综

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按劳务收入扣税计算为:(3000-800)*20%=440.00

调整后扣税计算为:3000-5000=-2000,不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