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各项补助标准
事项
标准
备注
业主委员会主任
200元/月
1.多种身份的,不重复发放补助。
2.基本工作不尽责、例行会议不出席(也没有安排业主参会的)的扣发30%。
3.每季度发放一次,先公示后发放。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
150元/月
业主委员会委员
100元/月
楼幢业主代表
60元/月
油补
30元/趟
1.出租车、网约车实际支付超过30元的按实付报销。
2.多人同行的,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只计1人油补。
3.来回合计一趟。
劳务费用
20元/小时
1.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一起参与办事的业主(最多3人)享受同等补助。
由负责的业主代表或委员收集相关材料,领取补助。
参与业主从负责人处领取。
2.参与会议的以会议记录确定时间;
乘坐公共交通的,以乘车记录确定时长;
自行驾车去政府部门办事的,以半天4小时确定时长;
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3.受业主代表书面委托参会的业主享受参会劳务费用,记业主代表名下。
受委托业主从相关业主代表处领取。
4.每日办事,事前要报备,事后须汇报办事进度。
5.依据射阳县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小时确定。
县标准调整时,同步调整。
工作餐补助
20元/人
开会、办事补助一餐
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的劳务费
5元/票
1.按每个楼栋总票数计算总费用。
2.业主代表可委托业主完成征求意见,费用由业主代表与业主双方协商。
3.业主大会数据统计结束后结算。
业主大会线上征求意见的劳务费
2元/票
参会议案整理费
20元/条
1.业主代表参加会议前应对收集到的业主建议做整理,并与业主积极沟通,书面形式提交议案。
2.议案应包含:提出背景、解决方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3.已经表决过的议案不再享有整理费。同类议案由业主代表现场投票,得票多的议案提出者享有整理费。
会议记录整理
20元/次
1.开会时完成纸质会议记录,须记录讨论事项和会议决议。
2.会议结束后完成电子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