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投资权益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协议签订日期】在【签订地点】签订:
转让方(甲方):
名称:【破产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受让方(乙方):
名称:【受让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鉴于:
1.【破产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已由【具体人民法院名称】于【裁定日期】作出【民事裁定书文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甲方破产清算/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名称】为甲方管理人,负责破产程序相关事务。
2.甲方持有【被投资公司名称】的投资权益
3.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受让甲方持有的标的投资权益,甲方同意转让。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投资权益
1.1本协议项下转让的标的投资权益为甲方持有的【被投资公司名称】【具体股权比例/投资份额】的股权/投资份额,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股东/合伙人享有的资产收益权;
(2)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3)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4)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2标的投资权益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如实向乙方披露标的投资权益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对外负债情况等。
1.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标的投资权益的变更登记手续,确保乙方能够合法、完整地取得标的投资权益。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2.1经各方协商一致,标的投资权益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该价格是在综合考虑标的投资权益的评估价值、被投资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后确定的。
2.2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的【X】%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
(2)在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标的投资权益变更登记手续,并经乙方确认后【X】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3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账号】
第三条标的投资权益的交割
3.1自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同乙方前往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标的投资权益的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由甲方和乙方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各自准备并提交。
3.2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如因登记机关要求或其他原因需要甲方补充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X】个工作日内予以提供。
3.3标的投资权益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视为标的投资权益正式交割完毕。自交割完成之日起,乙方即成为标的投资权益的合法所有人,享有该投资权益所对应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甲方不再享有与标的投资权益相关的任何权利,亦不再承担与该投资权益相关的任何义务。
第四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标的投资权益的转让价款。
4.1.2应如实向乙方披露标的投资权益的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对外负债情况、涉诉情况等。如因甲方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1.3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标的投资权益的变更登记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文件资料,确保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
4.1.4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对标的投资权益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质押等。
4.1.5负责处理标的投资权益转让前因该投资权益产生的一切债务和纠纷,并保证乙方不因标的投资权益转让前的债务和纠纷而遭受任何损失。如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取得标的投资权益,并享有该投资权益所对应的全部权利。
4.2.2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4.2.3负责承担办理标的投资权益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印花税等。
4.2.4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标的投资权益的变更登记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文件资料。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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