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模板.doc
文件大小:35.54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06-05
总字数:约6.09千字
文档摘要

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人):

住址(或企业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联络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联络电话:

鉴于:甲方系商铺购置者,乙方系专业从事商业地产运行管理企业;甲方委托乙方统一租赁运行管理甲方购置商铺,乙方同意接收甲方上述委托,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实施。

第一条委托租赁管理标物

1、甲方于200年月日签约购置位于座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房款为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将其购置上述商铺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租赁运行管理。

2、乙方应秉承老实、信用理念,尽谨慎、勤勉之责任,专业、用心、主动、努力地完成受托事项,促进甲方购置前述商铺租金上涨和物业升值。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1、本协议约定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为五年,从正式开业以后,两个月免租经营期满之日起开始向后推算,满五年为一个委托租赁管理期。

2、乙方有权在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单方面行使续约权,每次续约最长久限可为五年,可连续续约三次,每个续约期应从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或前一续约周期)终止日下一日开始计算,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3、续约程序为乙方应在本协议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或任何续约期届满前最少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是否行使续约选择权。如乙方选择续约,视为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约定条款,而无需签署新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书;如乙方不选择续约,本协议在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或任一续约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第三条、商铺交付、开业及优惠条款

1、依据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约定,交房时间为12月20日,所以甲方正式向乙方交付房产时间

2、依据商业通例,商铺交付后,承租人享受免租装修期,装修期不计收租金;免租装修期届满之日为市场正式开业时间,即开业时间不迟于元月1日;假如甲方延期向乙方交付商铺,开业时间可对应顺延,但乙方应尽可能控制和缩短商户装修期,组织商户提前开业,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3、为培育市场,吸引商户,营造商业气氛,甲方同意在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承租人(商户)免去租金优惠政策,免租经营期内承租人无需支付租金,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第四条委托租赁基础租金、增值租金和服务费

1、委托租赁基础租金是甲方委托乙方对外招租底限租金,基础租金全部由甲方享受。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第一年度基础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个月元;第二年度基础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个月元;自第三年度开始至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包含续租期)基础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个月元。

2、委托租赁增值租金是乙方尽谨慎、勤勉、专业之责任,有效实施市场统一招商、推广、经营管理后实现实际租金超出双方约定该年度基础租金上涨租金【实际收取商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个月租金-该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个月基础租金】,增值租金由甲方和乙方共同享受,按本协议第四条第4款约定措施进行分配。

3、委托租赁管理服务费是乙方努力完成受托事项,实现甲方之前述商铺租金上涨目标后,甲方按增值租金一定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运行管理费用和酬劳,当增值租金>0时,服务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4款约定计提,当增值租金≦0时,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乙方因统一租赁管理所产生费用及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4、增值租金具体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经乙方对市场整体策划、推广及运行管理,使甲方商铺对外出租且实际收取商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个月租金,超出双方约定该年度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