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电话交易协议书5篇
篇1
本协议是开放式基金持有人(下称投资者)与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就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对开放式基金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而订立的一项协议。双方遵照本协议的规定签署并开展各项相关交易。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参与开放式基金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基金的交易规则、资金划转、风险承担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
投资者有权通过电话交易系统对开放式基金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等操作。
投资者有义务确保其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完整,并确保相关资金的充足。
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其交易密码,因密码泄露导致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2.本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本公司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的交易进行审查。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相关交易规则。
本公司应按照投资者的指令进行交易操作,确保交易数据的准确性。
本公司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电话交易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三、交易规则
1.投资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易,超过规定时间的交易申请,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投资者应通过其名下资金账户进行交易资金的划转。
3.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特性及风险收益情况,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的交易规则及相关费用。调整前,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
四、资金划转与账户安全
1.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余额充足,以完成交易。
2.投资者通过电话交易系统进行资金划转时,应确保提供正确的账户信息。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3.本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投资者的账户安全,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如因本公司原因导致投资者账户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本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风险提示与免责条款
1.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理性对待市场波动,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本公司不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任何投资建议或保证。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独立做出投资决策。
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其交易密码及相关安全信息,因密码泄露导致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本公司有义务对投资者的疑问进行解释。
篇2
甲方(投资者):
乙方(基金管理人):
丙方(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与解释
1.开放式基金:指基金规模在存续期间内可以随时变动,投资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购或赎回的一种基金。
2.电话交易:指投资者通过丙方提供的电话交易系统,实现基金申购、赎回等交易的一种便捷方式。
3.投资者:指符合丙方规定条件,通过丙方电话交易系统参与开放式基金交易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4.基金管理人:指负责基金经营管理的专业机构,即乙方。
5.基金托管人:指负责基金资产托管的专业机构,即丙方。
二、协议生效条件
1.甲方需符合丙方规定的投资者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资金实力等。
2.乙方需符合丙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
3.丙方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4.甲方、乙方和丙方需共同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通过丙方电话交易系统查询自己的账户信息。
通过丙方电话交易系统对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购、赎回等操作。
对乙方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
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2.义务:
了解并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确保通过丙方电话交易系统进行的所有操作均为本人或机构授权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