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方
主办方:知识产权局
负责单位:专利代理行业协会
二〇二四年
2024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方案
目录
TOC\o1-3\h\u说明 1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办法 2
附录A 6
表A1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分值计算方法表-加分项(A-F) 7
表A2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分值计算方法表-加分项(G-H) 13
表A3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分值计算方法表-减分项 13
附录B补充加分项 14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表 15
填报说明 16
申请表相关附件说明 17
专利代理机构申报等级评定承诺书 18
专利代理机构总体情况 20
一、经营场所及相关情况 20
二、规章制度情况 21
三、人才队伍情况 22
1、人才队伍情况 22
2、员工培训情况 22
四、专利代理服务情况 23
1、机构服务项目 23
2、机构收入 23
3、机构专利申请代理情况 24
4、机构其他业务情况 24
5、机构客户情况 25
五、机构其他情况 25
1、机构公益活动情况 25
2、核心人员的社会评价 25
3、机构或员工荣誉情况 26
4、专利质量评测等级 27
5、机构其他情况描述(可附页) 28
附件自查表 29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流程 30
专家评分表 31
专家评分结果表 34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统计表 35
PAGE12
PAGE12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促进专利代理行业有序发展,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品牌建设,推动专利代理机构做优做大做强,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专利代理行业协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知识产权局备案的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及省外专利代理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中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在省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参加综合评价,其相应指标计入总部参与评价;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在外省设立的分支机构的相应指标不计入总部参与评价;省外专利代理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应以其分支机构指标参与评价。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参加综合评价。
第三条【评价周期】综合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年度为上一年度,基准日为12月31日,每年按本办法规定公布评价结果。对于等级标志尚在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可选择不参加等级评定。
第四条【评级原则】专利代理机构等级的划分实行等级评定基本要求和综合评价计分相结合的原则。专利代理机构等级分为五级,从低到高依次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等级和分值的对应关系,见表1。分值的计算方法按照附录A执行。
表1等级与分值对应关系表
代理机构等级标志
分值
A
65-75
AA
76-85
AAA
86-95
AAAA
96-105
AAAAA
106以上
第五条【等级评定申请条件】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项目、运行管理、办公场地和附属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对专利代理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专利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证明:
(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执业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性质且非独立法人的机构除外);
第六条【等级评定基本要求】专利代理机构等级分为五级,从低到高依次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首次申报以评定分值确定机构等级,续评时只能在前次基础上逐级申报评定。
(一)申请A级至AAA级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a)成立满1年,且自成立之日起至今或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机构及从业人员均无违法违纪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
b)持有专利代理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应少于2人,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工作团队人员不应少于3人。
(二)申请AAAA级及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a)成立满5年或者成立满3年且执业满5年的代理师人数不少于5人,3年之内无违法违纪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
b)注册资本不应少于10万元人民币,或营业额应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c)持有专利代理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应少于5人,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工作团队人员不应少于10人;
d)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应少于200㎡,并有独立客户接待洽谈区域,有公司网站或相关对外宣传媒介。
第七条【评定组织】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由专利代理行业协会负责,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制定等级评定流程,对参评机构提供的信息进行管理与维护,组织等级评定专家团队,撰写评定分析报告并发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