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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度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遴选法官(6人)笔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详解(必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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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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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度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遴选法官(6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王某因打架斗殴而受到劳动教养的处罚,这种处罚属于()。

A.刑事制裁

B.行政制裁

C.行政处分

D.纪律处分

【答案】:B

【解析】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处罚措施。刑事制裁是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者根据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措施,打架斗殴受劳动教养惩罚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并非刑事制裁。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制裁范畴。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是针对特定身份人员内部的处分,劳动教养并非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是对违纪人员采取的必要教育手段和组织手段,打架斗殴受劳动教养惩罚不属于纪律处分。因此,正确答案是行政制裁。

2、在市场主体中,()指的是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A.投资者

B.经营者

C.劳动者

D.消费者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不同市场主体概念的理解。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其核心特征是开展经营活动,这类主体被定义为经营者。投资者主要是将资金投入到各类资产或项目中,以获取收益,其重点在于资金的投入和收益获取,并非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提供有偿服务。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通过从事各种劳动来获取报酬的自然人,他们是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提供者,不一定参与到经营活动的主体层面。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体,其角色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与使用者,而不是生产和经营者。所以符合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这一定义的是经营者。

3、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所有。

A.集体

B.个人

C.企业

D.国家

【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进行买卖等处分行为。企业更不可能拥有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国家所有的土地一般是城市市区的土地等,并非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所以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4、下列各项中,属于误用文种的是()。

A.××县××局关于2012年度工作的报告

B.××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C.××局关于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D.××市经济工作会议纪要

【答案】:C

【解析】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县××局关于2012年度工作的报告”,用报告来汇报年度工作,文种使用正确。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用通知来印发管理办法,文种使用正确。总结和工作要点属于事务性文书,而不是法定公文文种,不应该用类似法定公文标题的形式,“××局关于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误用了文种。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市经济工作会议纪要”,用纪要来记载会议情况,文种使用正确。所以答案是“××局关于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这种情况属于误用文种。

5、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

A.甲打电话邀约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的看家犬

D.丁为了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行为的概念以及犯罪的预备、实行等阶段来分析每个情形是否构成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向朋友表示要杀掉仇人,仅仅是犯意表示,没有为犯罪创造条件,也没有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现实的威胁或侵害。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尚未开始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还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而邀约朋友一起实施抢劫,这属于勾结共犯,是为实施抢劫犯罪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行为;为了盗窃财产毒死他人看家犬,是为实施盗窃创造便利条件,属于犯罪预备行为;为实施抢劫对他人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也是为实施抢劫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已经造成了现实的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犯罪行为。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