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禁止令立法司法现状分析综述
目录
TOC\o1-3\h\u25153我国刑事禁止令立法司法现状分析综述 1
24217(一)刑事禁止令的立法司法现状 1
252621.刑事禁制令与刑事诉讼法中禁止性措施辨析 1
59592.刑事禁制令与民事领域行为保全的辨析 2
29281(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2
10361.适用条件不明确导致量刑不均衡 2
320172.监督评估机制缺位导致执行不到位 2
8043.专业及科技力量投入不足导致适用积极性低 3
(一)刑事禁止令的立法司法现状
1.刑事禁制令与刑事诉讼法中禁止性措施辨析
第一,从法律性质上看,刑事禁令属于实体法上的禁令,刑事诉讼法上的禁令属于程序法上的禁令。第三十八条“控制”与第七十二条“缓刑”各自规定实体法上所禁止的手段,称为限制令。管制在我国刑法中属于最低刑罚,也是对自由进行限制的惟一一种处罚。缓刑是施加自由裁量权的重要制度。处罚和缓刑虽然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但都属于公开处罚制度。罪犯在管制和缓刑期间-++-享有最基本的自由,这是禁令的先决条件。但是,刑事处罚的性质是实质性禁止不具有的,不能认为他是自由裁量权制度,而是对刑事责任和执行处罚进行实现的辅助手段。因此,禁令由《程序法》规定,也就是《刑事诉讼法》的禁令,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第一章。因为程序法上的禁止适用于相对自由嫌疑人、被告人,所以一般可从《取保候审法》上看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取保候审的限制主要表现为: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采取的任何一种非拘禁性强制措施。拘留所是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重要场所。为避免被告介入嫌疑人、被告人诉讼,采取非强制性措施。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约束,这通常是一种禁止形式。因此,根据程序法,取缔取保候审是一项强制措施,不具有独立的、约束力,而是一项额外的强制措施于取缔取保候审措施中。其目的是协助和加强在审判前获得保释的措施的实施。
第二,从禁令适用的刑事诉讼阶段来看,禁令是执行阶段的刑事处罚,而起诉阶段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禁令。在实施阶段中,禁止措施包括刑事禁止令和判决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惩治犯罪起到重要作用。在执行阶段对罪犯采取的限制措施称为限制措施。它旨在补充非监禁刑与缓刑之间的控制效果,既能保障刑罚顺利而有效地执行,也有对罪犯临时剥夺权利的惩罚性作用。刑事诉讼阶段违禁措施,是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在审判、调查、起诉、等环节中,运用强制性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进行约束的一种义务。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现阶段尚未被审判,裁判或判决无法生效。根据法定犯罪原则,不应将其视为有罪或适用于惩罚措施。因此,起诉阶段的禁令不应因决定在审判前申请保释而受到惩罚对保证非拘禁胁迫性措施,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会起到更大作用。更加有利于司法机关弄清案件,有效预防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被告长期被留在诉讼中。
2.刑事禁制令与民事领域行为保全的辨析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均规定了起诉前侵权禁止制。依照法律规定,著作权人、专利权人等知识产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先行请求法院采取措施,责令被追诉人停止对专利权,著作权或商标权的侵害,保护被追诉人的合法权利。系统旨在防止更大的损失。这与《刑事禁止令》中禁止相关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及具体活动的规定类似。我国的刑法也载有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条款。但是在民事领域中,刑罚和行为保全之间存在着显着的差异。二者具有不同的适用时间,范围及方式。我国现行刑法中的刑事禁止令,适用于刑罚执行阶段,而行为保全则可在民事诉讼发生前,发生过程中予以适用。只要此案是紧急状态,当时就可提出保全请求。而且它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限制令只可在刑事案件中使用,因而只可在刑事犯罪领域使用。适用条件也不相同。刑事禁令依据裁决。它具有独立的地位和作用,但并不是独立的责任承担方式,而是与行为人的行为相联系的,对其实施制裁或处罚的手段之一,也就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限制或者禁止的措施,只有当出现了危及申请人权益的不法行为,如不能及时予以制止,才会对申请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总的来说,与行为保全相比,刑事禁止令适用得更严一些。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适用条件不明确导致量刑不均衡
刑事禁止令限制了罪犯的权利。法官在裁定控制和宣布缓刑期间适用禁令。对于罪犯来说,他们不知道刑事禁止令是否适用于整个审判过程,也不能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剥夺权利的不确定性不符合刑法的可预见性要求,无法实现权利保护的实践性和程序性功能。《刑事禁止令》第3-5条含糊不清。例如,第3条规定,禁止商业或金融活动将阻断累犯的来源。但是,由于各种经济和商业活动之间存在巨大的相关性,法官在适用禁令或在间接关系中,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