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职业学院《纳税实务》单元教学设计方案
授课教师:序号:22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
上课地点
教学单元名称
项目七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课时
2
学情分析
缺乏自主学习能力,不喜欢记忆概念,不擅长理论联系实际,倾向于小组合作、实践操作。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学生熟悉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适用的情形
2.学生掌握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收入总额的计算方法
3.学生掌握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专项扣除的计算方法
4.学生掌握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方法
5.学生掌握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能力目标
学生能够完成居民个人总额所得汇算清缴应纳税额的计算
素质目标
1.传承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感受税收民生情怀
2.传承工匠精神,增强个税税务合规意识
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
2.教学难点: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
教学方法
教法: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法
学法:分组合作学习、自主探究学习
授课类型
理论课£理实一体课R实践课?
教学环境及资源准备
教学环境:多媒体教室
教学资源: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资源、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业财税融合大数据应用”赛项资源
参考教材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纳税实务》套书(第五版)、主编:张瑞珍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
教学内容(实训内容)
师生活动
设计意图
课前
在课程教学平台发布上课用综合所得明细
学生登陆课程教学平台,领取各自综合所得数据
明确学习目标、重难点,为课上任务做准备
课中
复习回顾(3min)
1.个人所得税税目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3.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和纳税期限
教师带领学生复习回顾相关知识点
承前启后
布置任务(2min)
情景创设,布置本次课任务
通过案例形式布置任务,激发学生兴趣
新课讲授
(10min)
知识点1汇算清缴的适用情形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知识点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基本扣除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2.收入总额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教师讲授知识点
使用信息化教学,学习知识点1-2
学生练习
(5min)
【案例】学生根据自己综合所得数据计算本人收入总额。
1.学生计算本人收入总额
2.教师抽查计算结果
通过练习对知识点加深理解
新课讲授
(25min)
知识点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3.专项扣除
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4.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7项。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上述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