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15.纳税实务教案6-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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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6-05
总字数:约3.98千字
文档摘要

XX职业学院《纳税实务》单元教学设计方案

授课教师:序号:15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

上课地点

教学单元名称

项目六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课时

2

学情分析

缺乏自主学习能力,不喜欢记忆概念,不擅长理论联系实际,倾向于小组合作、实践操作。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学生熟悉收入总额的范围

2.学生掌握收入总额的确认时间

3.学生掌握收入总额的确认金额

4.学生掌握不征收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内容

能力目标

1.学生能够完成应纳税所得额中收入的确认

2.学生能够判断不征收收入和免税收入的金额

素质目标

1.培养团队协作意识

2.培养自我管理能力

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收入总额的确认范围、时间、金额

2.教学难点:收入总额的确认时间

教学方法

教法: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法

学法:分组合作学习、自主探究学习

授课类型

理论课£理实一体课R实践课?

教学环境及资源准备

教学环境:多媒体教室

教学资源: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资源、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业财税融合大数据应用”赛项资源

参考教材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纳税实务》套书(第五版)、主编:张瑞珍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

教学内容(实训内容)

师生活动

设计意图

课前

在课程教学平台布置自学任务,明确学习目标

学生登陆课程教学平台,领取任务单

拓展学习的时间与空间,明确学习目标、重难点

课中

复习回顾(3min)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教师带领学生复习回顾相关知识点

承前启后

布置任务(2min)

情景创设,布置本次课任务

通过案例形式布置任务,激发学生兴趣

新课讲授

(15min)

知识点1收入总额的确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具体包括以下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具体列举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10.特殊收入的确认。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