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9.纳税实务教案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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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5-06-05
总字数:约2.58千字
文档摘要

XX职业学院《纳税实务》单元教学设计方案

授课教师:序号:9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

上课地点

教学单元名称

项目三消费税

1.消费税法规解读

课时

2

学情分析

希望学习实用性强、趣味性高、贴近实务的税收知识与技能;缺乏自主学习能力,不喜欢记忆概念。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学生了解消费税税目和税率类型

2.学生了解消费税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3.学生熟悉消费税征税范围

3.学生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4.学生掌握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能力目标

1.学生能够准确判断哪些行为征收消费税

2.学生能够准确判断何时缴纳消费税

3.学生能够掌握不同税目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素质目标

1.传承勤俭节约、劳动致富的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

2.传承工匠精神,增强消费税税收筹划意识

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不同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2.教学难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教学方法

教法: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法

学法:分组合作学习、自主探究学习

授课类型

理论课R理实一体课£实践课?

教学环境及资源准备

教学环境:多媒体教室

教学资源: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资源、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业财税融合大数据应用”赛项资源

参考教材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纳税实务》套书(第6版)、主编:张瑞珍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

教学内容(实训内容)

师生活动

设计意图

课前

在课程教学平台布置自学任务,明确学习目标

学生登陆课程教学平台,领取任务单

拓展学习的时间与空间,明确学习目标、重难点

课中

复习回顾(3min)

1.增值税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2.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3.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教师带领学生复习回顾相关知识点

承前启后

布置任务(2min)

情景创设,布置本次课任务

通过案例形式布置任务,激发学生兴趣

新课讲授

(15min)

知识点1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目

1.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简称“金银钻铂金”)包括: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5)批发应税消费品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办法计征。

2.税目

15个税目: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烟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摩托车、小汽车、游艇、成品油、木质一次洗筷子、实木地板、涂料、电池。

思政融入:消费税税目设置原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倡导绿色消费。

1.教师讲授知识点

2.教师讲解任务内容

3.学生对照任务内容,理解知识点

使用信息化教学,学习知识点1

新课讲授

(10min)

知识点2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这里的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1.教师讲授知识点

2.教师讲解任务内容

3.学生对照任务内容,理解知识点

使用信息化教学,学习知识点2

课堂测试

(10min)

利用智能课堂完成测试

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测试,对学生提出的疑问予以解答。

巩固教学重难点,学生学会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

新课讲授

(10min)

知识点3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计税方法

应税项目

计税公式

从量定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从价定率

其他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

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1.教师讲授知识点

2.学生回答老师随机提出问题

使用信息化教学,学习知识点3

新课讲授

(15min)

知识点4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