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项目七纳税实务7.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5目录CONTENTS020304非居民个人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0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的计算公益捐赠支出的扣除05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ART01PART02PART03PART04以居民个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PART05PART06PART07PART08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ART01PART02PART03PART04(1)专项扣除。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2)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PART05PART06PART07PART08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ART01PART02PART03PART04PART05PART06PART07PART08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ART01PART02PART03PART04PART05PART06PART07PART08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数量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数量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ART01PART02PART03PART04(3)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个人缴纳的个人养老金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PART05PART06PART07PART08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