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目的
为确保公司投资项目是时后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的要求,实现源头控制,避免新投资项目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场所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职责
建设部门向公司提出建设项目的申请和预算方案,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并落实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申报、验收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施工过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程序
项目设计
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建设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
工程项目设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发布的有关劳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有劳动安全卫生篇(章),消防篇(章)。实验规模放大的设计要有安全可靠的依据。
设计应选用成熟的工作。若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新产品,必须依据有经过鉴定的试验报告。
初步设计必须保证《职业卫生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及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复中所规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落实,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及安全、消防、环保和卫生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影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中安全卫生措施落实的设计变更,必须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
项目施工
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同时,并严格遵守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
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试生产
建设项目的“试生产阶段”,应当遵守安全管理的要求,在开展生产准备工作的同时,应完成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履行“中间交接”、“工程交接”、“安全条件检查确认”等程序,按照经批准的“总体方案”组织试车,转入试生产。
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必须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的验收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应委托法定单位完成作业场所劳动安全卫生数据的检测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经法定单位检测检验并取得批准。
凡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的项目,应委托法定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验收专题报告》。
申报的竣工验收报告中,应有“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专篇(章)”。应在验收前15天向政府安全生产人事行政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或达不到不到原设计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